第四节 卫生防疫 1956年7月建立拜泉县卫生防疫站。当时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医士1名,防疫员5名,管理
人员2名;到1962年增至16名,其中有医师1名,医士9名,检验师1名,检验士1名,防疫员1名,
行政管理3名。
1956年至1957年县卫生防疫站设防疫、卫生和后勤3个组,1957年地方病防治站与县卫生
防疫站合并,内设地方病科。
1962年县卫生防疫站增设化验室,开展检验项目有卫生学、细菌学、毒物分析、临床四大
常规(血、尿、便、痰)检验。1965年开展细菌学检验外,还开展水质检验、血清学检验(肝功
能试验,Na、
物分析。1967年撤销卫生防疫站,留4名人员负责卫生防疫工作。
1973年恢复卫生防疫站。由地方财政拨款20万元,在南五道街东三道街(原育英小学校址),
将旧房扒掉,重建砖瓦结构房屋21间,600平方米,作为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恢复防疫站后,
按照国家卫生法令、条例规定的标准,对饮食服务行业、学校、托幼机构、工厂企业和公共场
所,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1979年专设卫生监测人员,以全面调查、抽样检验等方式,加强
卫生监测。
预防接种
据有关材料记载,“民国8年(1919年)由崔雨田创办牛痘所1处,每年按春秋两季广告全县
四乡儿童来接种,由慈善会负担经费”。伪满时种痘费用较贵,加之人们对此还不认识,接种
儿童很少。
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首先针对天花、霍乱、伤寒等传染病的严重威协,于1947
年11月开展全民接种“五联疫苗(鼠疫、霍乱、天花、伤寒、乙型菌苗)”工作。1950年全县组
织中医280名,进行经常性防疫,县卫生院和各级卫生者协会,负责组织个体行医者进行培训,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印发大量宣传单,组织村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宣讲卫生知识。城乡都在适
当的地点设立了接种站,动员群众自觉接受接种。1952年第一次注射“五联疫苗”125 544人,
第二次注射95357人,第三次注射122022人。1955年各种疫菌苗注射完成25万人次。从1952年
到1958年共种痘157 073人。
环境卫生
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厂、企业逐年增加,工业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废渣和生活
中的粪便、垃圾、污水等废弃物日益增多,使空气、水源和土壤受到了污染。医疗单位大都发
有污物焚烧炉,浓血、便、尿和大量细菌、病毒,污染居民生活环境。农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
广泛应用,普逦使用六六六、敌敌畏、乐果、赛力散、西力生、敌百虫等农药,农业机械和交
通车辆也排放大量废气。以上这些工业生产废物、医院污物,以及化肥农药,不单污染大气,
而且对人体、牲畜和农作物的危害都很大。
为减少工业“三废”和一些污物对环境的污染,净化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县卫生防疫站
从1976年起,加强了环境卫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对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污物的工厂、企业、
单位进行了登记、建档,加强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环保制度。为了防止水源的污染,1976年
县成立了自来水公司,先后打深机井四眼,修建贮水池一座,铺设地下管道主干线,使城镇41314
人吃上了自来水,每个季度由卫生防疫站检验一次水质标准。
1983年5月份狠抓了治本建设,整顿了拜泉镇贸易市场,搬迁了污染环境的棚厦57个,修
整了砂石路面73条,共10 029平方米,改善了城镇交通状况。清除垃圾污物13 0001I吨,拜泉
镇设置了垃圾箱32个,城镇处购置了洒水车,新建厕所29座。由于狠抓了卫生治本建设,实行
了标本兼治的方针,使城镇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农村通过两管五改,加强粪便管理,并采取高温造肥、泥封堆肥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条件的地方打了深机井,铺设地下管道,安装压力罐式供水的自来水。全县农村已有7个公
社,28个村,8 046人吃上了自来水。
学校卫生
1951年到1956年期间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县城内中小学)由县卫生院负责。
1956年7月县卫生防疫站建站后,学校卫生工作得到了加强。10月11日至27日卫生局从县
医院、县医院门诊部,抽调医生1名,护士2名,卫生防疫站医生1名,组成身体检查组,对学
生的健康情况进行调查。共检查学生3 278人,其中有病的2 771人,占受检人数的84.5%,健
康的507人占受检学生的15.5%。有病学生中患病最多的是沙眼,1 614人,占患病总人数的58.2%,
营养不良451人,占患病的16.3%,扁桃体炎209人,占7.5%;龋齿125,占4.5%。
1962年4月20日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联合通知》,
要求在学校建立学生保健手册,整顿学校卫生保健组织,建立学校疫情报告网,培养学生良好
的卫生习惯,开展晨间检查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并为儿童设开水站,洗手设备,注意个人卫
生和公共卫生,坐、立、卧姿势要正确,注意饮食卫生,合理休息,多参加户外活动等。定期
检查身体,掌握学生的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好重点发育调查。以一中、三中、育英小学、三道
镇小学、县人委托儿所为重点调查对象,主要掌握学生、儿童身长、体重、胸围、坐高及肺活
量等项目,制定发育标准。同时掌握蛔虫、近视、沙眼、肺结核、高血压、关节炎、脊柱弯曲
等常见疾病的发病率。1962年2月卫生局与教育局发出《关于开展肠道寄生虫防治工作的联合
通知》后,12月,卫生防疫站又对6个中学,13个小学,7 283名学生检查肠道寄生虫,并对受
感染的126名学生进行驱虫治疗,占受检的1.74%。在肠道寄生虫感染的受检人数中,男性有
4 075人,感染人数65人,感染率为1.6%;女性有3 208人,感染人数61人,感染率为1.9%。
在检出的126人中,服药人数99人,服药率为78.6%,治愈数为49人,治愈率为49.5%。
1976年4月1日对红专小学学生中沙眼、龋齿、近视、脊柱弯曲、蛔虫等病进行了普查。全
校19个班级1 051名学生,其中男生538人,女生513人,在校学生共1 090人,漏检39人,检查
率为96.4%。沙眼查出640人,患病率为60.9%。
1980—1982年根据国务院教育郎、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指示精神,县
教育、体育、卫生3个部门都、发有学校卫生保健组织机构I卫生防疫站公卫科有专人负责少儿
卫生工作,年有工作计划,月有工作安排,年有工作总结。中小学校配齐了校医,或专兼职的
保健教师。卫生局每年对校医和保健教师进行培训1到2次。中、小学校坚持经常做眼保健操,
保护学生视力,并每年进行1次视力检查。为掌握青少年的生长、发育状况,探讨影响生长的
因素,而及时制定预防措施,每年检查1次身体。全县普通为中小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根据
不同年级掌握的卫生知识不同,区别对待,每月上1到2次卫生知识课,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掌
握一定的卫生科学知识。
1930年至1982年还对农村中学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了调查。
食品卫生
1949年至1956年食品卫生工作由县医院负责,县卫生院设卫生股,各区卫生所和联合诊所
以及卫生工作者协会每年元旦、“五一”、国庆节前夕对饮食行业进行督促检查。
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建站后,食品卫生工作由卫生防疫站卫生组负责。
1978年根据国务院[1974]82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
1982年卫生防疫站建立食品卫生科,负责全县食品卫生监测、管理。
1950年结合“除四害”、反细菌战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食服务行业、食堂的卫
生管理,制定了各种行业的卫生公约和各种卫生制度。
1957年6月2日,为预防夏季传染病流行,减少食品污染,卫生科与卫生防疫站举办业余训
练班,于6月8日开始对镇内的食品从业人员、糕点加工厂、蔬菜销售人员、食堂炊事人员、管
理人员、计260多人进行了训练。这次训练班就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和肠道传染病预防方法,
作了专题讲课。
1958年贯彻国务院批准卫生部《食品卫生条例》和黑龙江省卫生局文件《可食及劣食品卫
生处理办法草案》、《黑龙江省肉类产销卫生管理试行规定草案》,对全县食品加工、生产、
销售、运输、保管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单位及时给予纠正,对卫生条
件不好和卫生差的单位令期改进。
1959年、1961年、1963年,按照《黑龙江省市镇公共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条规定,
每年由卫生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体检组,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959年检查了954
人,1961年检查了738人,对检查出的传染病人作了调动。
1962年6月10日,县卫生科检查了2 605瓶炼乳,对其中1 663瓶不能食用,从感观上看已
经长霉菌,腐败变质的,根据196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工业部《加糖全脂炼乳标准规定》不
得含有病原菌、凝块和霉斑酸度不得高于48°T的规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注册销毁。其它
合格的942瓶出售了。
1964年7月2日对镇内的饮食、食品、制冰厂、肉食、茶食、小食品、杂食品等17个单位的
仓库和产、贮、运、销等各个环节卫生情况进行1次全面检查。经抽样化验,处理了300多斤霉
变的糕点和一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炼乳。
1976年推行食品销售单位工具售货,货款分开,加强冷饮市场管理。监督处理病死猪肉500
斤。
召开食品工具售货现场会,推广了第一副食品商店实行工具售货,货款分开,把住病从口
入关的作法。
1982年7月15日,县政府在供销餐厅召开现场会,起进了对冷饮市场的管理。各饮食生产、
加工、销售单位和饭店、摊贩都设置了防蝇、防尘设备,坚持煮沸和过氧乙酸消毒,卫生管理
初步形成了科学化。共监督企业301个,警告并限期改进的82个,停业改进的10个,惩罚单位
10个。
1976年到1985年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983年根据省编委(83]7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有力地贯彻执行《食
品卫生管理法》,县编委决定给卫生防疫站增编3人,成立食品卫生科,对外挂食品卫生监督
检验所的牌子。监督企业407个,警告并限期改进的企业36个,没收或销毁食品2 000斤,被罚
单位46个,罚款总额4 700元。
页码>=5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