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60年代初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采取召
开会议,举行讲座,放映电影、幻灯片,印发材料等形式进行。1964年在县人民礼堂举办了为
期将近1个月的计划生育展览,镇内各大系统、机关团体及人民公社干部、拜泉镇内居民均组
织集体参观,受教育者达一万余人。
1974年,国家提倡“一对夫妇两个孩”、“生育间隔四、五年”和对群众中存在的“儿
女双全”、“重男轻女”、“多子多福”及早婚、早育,“儿女有份”等旧的传统观念进行教
育。县委、县革委号召全县各级党的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干部和各级党政领导
干部带头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拜泉镇内主要街道临街单位都张贴宣传标语,每个街口均由
各系统或大单位用红布拉着横跨马路的大幅宣传口号,给人的印象是“计划生育非搞不可”。
农村各公社、生产大小队在房屋的墙壁上用白灰书写醒目的计划生育宣传口号。通过宣传推动
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1979年国家提倡“一对夫妇一个孩”,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
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在这期间全县城
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宣传月”办公室。在
宣传月中城乡利用广播、黑板报、印发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城乡到处都有计划生育宣传员、
报告员举办宣讲会、报告会,使全县广大群众和干部受到了教育。
人口自然增长率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拜泉设治局第一次人口调查,全县1 603户,人口12 510人,其中:
男7 128人,女5 382人。
民国20年(1931年)4月5日,拜泉县城人口31750人。
伪康德元年(1934年),居民43 095户,259 838人,其中男151 224人,女108 614人 。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县287 666人。
1934年至1949年,15年净增27 828人(包括机械调动),平均每年增加1 855人,人口年均
自然增长率(包括机械调动)为7.1‰。
1950年,全县人口281 826人。1957年,全县人口311 997人,7年增加30 171人(包括机械
调动),每年平均增加4 310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9.82‰。
1958年,全县总人口327 250人,到1965年全县入口已达402 511人,7年平均每年自然增
长率为31.1‰。
1966年到1971年,正处在“文化大革命”中,6年增长99 717人,6年平均每年增加16 619
人,自然增长率为36.1‰。
1972年以后,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向好的方向转化。
附: 1907至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表
1907—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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