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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伊斯兰教

第三章 宗教

第一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传入拜泉县的时间是在民国5年(1916年)。拜泉县伊斯兰教第一任教长黄瑞庆,
在县城东四道街、北二道街,建筑清真寺1处。共有房屋6间,其中教堂用3问,沭浴室3间(沭
浴室:回族人去世后,在沐浴室内净身,然后不穿衣服,全身用白布缠好出殡)。

  到伪康德元年(1934年)12月,共有伊斯兰教信徒614名。

  “文化大革命”时期,清真寺房屋被拆。1981年落实民族政策,由县财政投资25 900元,
在县城内西南角,重新修建了清真寺院。寺院四周修有砖墙,院内有全砖房6间,其中办公室1
间,礼拜室1间,沐浴室1间,架子室1间(架予室是回族人去世后出殡时统一用的棺材用后存放
的房间)。另有2间由看护寺院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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