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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在理教

第六节 在理教




  

  在理教系佛教的一种,它信仰“观世音菩萨”五字真言。民国10年(1921年)2月19日,由
县内平民韩福、李福之2人,在县城内西街,建立在理教公所1处,名为“一善堂”。民国18年
(1929年)王铭富设在理教公所1处,名为“纯善堂”。在理教劝告人们信佛教、多行善,并劝
戒各种烟酒。到康德元年(1934年)12月,全县有布教所2辅,信徒3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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