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书的编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以“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
为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分析的态度,力争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高度
统一。
二、本志书取事时限,上自1913年泰来设治局设立(个别情况追溯至此前),下至1985年止。
遵循“详今略古”的原则。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的发展变化。
三、本志书为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纵向记述;
以时为经,以事为纬。
四、本志书首列“概述”、“大事记”,后设“建置”、“自然地理”、“农业”等21篇,
各篇下设章、节、目,共88章、312节,末尾设“附录”、“编修始末”。
五、“概述”总括泰来县舆地沿革、自然环境、政治、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变化的主要情
况。
六、“大事记”上限起于1906年,选择在县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各类大事、要事,采用编年
纪事体记述。
七、“人物”篇本着志家通例,生不立传。立传(略)人物,选取本地籍或外地籍对本地社
会发展有重大影响者。对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烈士,设“英名录”录之。
八、“附录”辑录有参考价值的“旧志简介”、“地方文献要目”、“重要文献辑存”等
有关史料,以补充正文泰桌县志
九、资料主要来源于国家、省、市、县档案馆、图书馆的馆藏档案、资料及报刊,又搜集
少量口碑资料加以补充。有的部分仍然资料匮乏,不如人意。为节省篇幅,所用档案、报刊资
料均未标明出处。
十、本志书的历史纪年一律使用公元纪年。解放前部分,必要时,用括号加注旧纪年。
十一、本志书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凡统计性质的多位数,皆每3位空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