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旱涝 旱灾 全县春旱出现的年份多、面广、时间长,有的年份春旱连夏旱,甚至出现秋早。春
早多发生在4至6月的播种至出苗期。冬雪、春雨少,4至5月的蒸发量是降水量的17.6倍,因此
形成干旱风。一年中80%的大风多集中在这个时期,是春旱的根源。
在1953年至1982年的30年中,有23年发生春旱,出现机率76.7%,其中:重早12年,占52.2%,
轻旱11年,占47.8%。基本正常年份只有7年,占30年的23.3%。30年中,伏旱发生11年,占
36.7%,春旱连夏早发生8年,占26.7%,秋旱发生15年,占50%。在发生春早年份中,早象解
除一般在6月中旬。
涝灾 在30年中,出现严重涝灾6年,占20%,出现轻涝15年,占50%。涝灾一般多出现在
7月份,发生机率占发生涝灾年份的57%。主要发生于低洼地区和沿江河洼地的洪涝区,连续2
至3天降水超过50毫米就出现涝灾。
附:
历年春旱、夏涝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