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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农业

第三篇 农业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开放蒙荒前,境内为科尔沁蒙古十旗的扎赉特旗游牧之地,此
后由于荒地逐年开垦,人口不断增多,逐渐发展为农业县份。

  民同初年,虽然荒地初辟,土质肥沃,但因天灾匪祸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缓慢。1916年
(民国5年),曾提倡过改进耕法等措施,因实施不力,收效甚微。1934年(伪康德3年),全县
有耕地753 940亩。

  1946年人民政府建立后,开展“减租减息”运动。1947年国家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全县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农民分得土地及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消灭了土地私有制,实现了
耕者有其田。1948年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组织农民参加以换工插犋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
互助组。通过推广农业技术、引入良种、开辟副业生产门路等措施,使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组
织稳步发展。1952年至1958年8月,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农民的土地由私有变为集体所有,
农业生产也纳入了国家计划,此时对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化肥施用、种子选留、病虫害防治
等,也都设立专门管理机构。1960年至1962年,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及工作上的浮夸风影响,
减产减收。1962年粮食作物总产8 788.4万斤,平均亩产81斤,农业总产值2 181.3万元(按1957
年不变价计算,以下同),人均收入48元。1964年始,全县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①(①大寨
是山西省昔阳县大寨人民公社的一个生产大队,毛泽东曾把它作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典型,
于1964号召全国农业战线向它学习),在经营管理上实行高积累高征购,片面强调国家、集体
利益,影响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同时死搬硬套大寨大队种田模式,造成生产投资大、成
本高,使有些生产队变为高产穷队,同年粮豆总产18 291.2万斤,平均亩产131斤,农业总产
值2 279.1万元,人均收入仅60元。1966年至1976年10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狠抓阶级
斗争,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发展缓慢。1978年党中央放宽了农村的经济政策,调动了社员
生产积极性,同年粮豆作物总产量达23 224.7万斤,平均亩产226斤,总产和亩产创历史最高
纪录。同时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也由60年代占粮豆作物面积的5%增加到9.2%,农业总产值达
4949.8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人均收入达86.7元。1982年开始试行各种形式的联产承
包。1983年全而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者除交纳统筹费和管理费外,其他收入皆为己
有,为农民勤劳致富开辟了门路。

  1985年,全县贯彻中共中央(1985)1号文件精神,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经济。同
年,全县种植面积140.75万亩,其中,粮豆薯面积94.8万亩,经济作物面积36.6万亩,其它瓜
果菜等作物面积9.3万亩,经粮比例为32:68,种植业结构趋于合理。同时突出发展畜牧业,
全年畜牧业产值达4 302.1万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占农业总产值的29.7%。林业生产,“三
北”防护林第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渔业生产,1985年养鱼水面16.5万亩,水产品总产量
2 300吨。其中鱼种生产1042万尾,人工养鱼捕捞量1120吨。经调整农业单一经营的状况得到
初步改变。农村经济开始走上协调发展,综合经营的路子。1985年全县粮豆薯总产25189.2万
斤,平均亩产266斤,全县农村人均收入324.6元。

  泰来县草原面积大,饲草资源丰富,适宜发展畜牧业。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注
重畜牧业的发展。在畜牧改良方面,50年代初以本交配种为主,引入少量良种。50年代末至60
年代中期,建立健全了县、社、大队良种配种体系,重点以良种马人工授精为主。70年代后期,
黄牛、奶牛、羊的人工授精也相继发展起来,到80年代黄牛、奶牛采取冷冻精液配种。在畜禽
疫病防治方面,建国初因缺医少药,疫病依然蔓延。50年代后期,随着医务技术人员的增加和
药源的逐步充实,以及“防重于治、养防结合”方针的贯彻,畜禽疫病逐步得到控制。1980年
防疫工作推行岗位责任制后。对牲畜较普遍进行免疫注射,疫病防治条件普遍改善,基本控制
了主要疫病的发生和发展。牲畜饲养管理从 1949年至1952 年基本为个人饲养管理,1952年至
1954年个体饲养与集体饲养并重,1955年至1981年基本由集体饲集管理。1982年以后各类牲畜
全部为农户所有,归各户饲养管理。1985年全县大牲畜存栏67 701头(匹),为1949年33 205头
(匹)的2倍多,同年牧业收入1 089.7万元,比1978年的120.9万元增长8倍。

  1945年前,泰来县林业生产处于自然发展状态,虽然也提倡植树造林,但因反动政府的统
治,致使人工林极少。到1946年泰来县解放时,全县共有林地面积97500亩,森林覆被率占1.8%。
1949年以后,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农业,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解气候,狠抓了植树造林、苗
圃建设及苗木生产。1956年响应党中央“十二年绿化全国”的号召,全县开始营造农田防护林、
固沙林,相应发展了护路林、经济林、风景林,并建立国营机械化林常1966年造林面积48557亩,
森林保有面积23万亩,覆被率3.8%。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期,每年造林面积在2万亩至4万亩
左右,但因重造林轻管护,成林较少。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造林政策,坚持科
学造林方法,林业生产迅速发展。1983年落实林业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和林场职工的造林积
极性。1985年全县有林地面积43.4万亩,森林覆被率达8.1%,林木蓄积量达1355640立方米。

  泰来县境内有一江五河。1946年解放前,每逢汛期,洪水常溃堤危害农田,影响农业生产。
1949年建国后,对全县水利资源进行勘查设计,统筹组织施工。在易涝地区修建水库,建设排
灌设施,加固堤防。在干早少雨地区,采取打井修渠,引江河水或抽地下水的方法抗旱保收。
到1985年,由国家投资,受益单位组织施工,全县共建万亩以上灌区15处,同年全县有配套电
机井1 388眼,有泵站102处,有效灌溉面积104360亩,其中机灌面积17485亩,电灌面积86875
亩。

  民国、东北沦陷时期,县内曾有铁犁等农具。1946年解放后政府便大力推广使用新式农具。
1952年,县内已有大型的拖拉机应用于农业。随着农业的发展,大型机械及牵引机具,半机械
化机具逐年增多。1982年全县已有大型拖拉机617台,手扶拖拉机213台,农用汽车8台,各种
牵引农具1 641台(件)。1983年全县农村普遍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队及生产队农机具作价
处理给农户,农机具由社员自己管理。1985年有大中型拖拉机567台,小型拖拉机1 527台。同
年实际机耕面积225 906亩,其中机械播种面积72 659亩,机械插秧面积10 200亩,机械收割
面积9 965亩。

  渔业生产,建国前以捕捞为主。1949年后逐渐由捕捞向养捕并举方向发展。1965年全县养
鱼水面发展到65 595亩。1966年至1969年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养鱼高潮回落。1970年后
渔业养殖又逐年发展。1978年后由粗养向精养过渡,至1985年全县已利用养殖水面16.5万亩,
养殖年产鱼量1 180吨,同年渔业总产值821.1万元(1985年现价)并初步形成苗种繁育、鱼类放
养、成鱼回捕程序俱全的生产结构。

  县境内芦苇面积较大,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农村副业生产门路多。1949年建国后,人民政
府提倡家庭副业生产,广大农民以割苇草、编织业、熬土碱为主要项目从事副业生产。1958年
以后,国家规定家庭副业生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县内农村家庭副业发展较快。1962
年后,由于受“左”倾错误干扰,副业生产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而遭批判,家庭副业受挫。1979
年后,党和国家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全县家庭副业有了历史性的大发展。到1985年主要副业有
采集野生植物,农民家庭养殖业、编织业等,副业年总产值达42.2万元(1985年现价)。

   农业总产值及人均收入统计表



  注:1949—1957年农业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计算;1958—1971年农业总产值按1957年不
变价计算;1972年—1981年农业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1982年以后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