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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果业

第三节 果业






民国初年,泰来设治之初,境内主要生长一些野生果树。其中山杏散生于全县各地,其次
为榛子、李子、山丁子等。之后由于毁林开荒,野生果树逐年减少。东北沦陷时期,县内居民
有零星栽种果树者,数量极少。1949年后,政府号召群众在房前屋后栽植果树。到1956年全县
已栽果树(黄太平)37.5亩,计1575株。1958年县政府发出“把荒山变成花果山”的号召,要求
每个生产队建一处果园,但因苗木短缺,未能实现。1960年全县果园面积发展到4 553亩,共
有果树125032株,年产果2万余斤,其中有百亩以上的果园11处。同年,省、地农业部门在县内
建街基葡萄示范场和乾德果树示范常1962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对果园面积进行调整。调
整后虽然面积有所减少,但因早期栽培的果树已进入产果期,年产果30万斤,为1960年的15倍。
1966年以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社员房前屋后栽植果树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使果树
栽植面积不断缩校1970年推广葡萄换根技术,并逐渐淘汰产量低质量次的“贝达”品种,开始
推广“红香水”、“巨丰”等抗寒质佳高产品种。同年李子主要品种是“吉林6号”和“绥棱1
号”。苹果主栽品种为“黄太平”、“大秋”以及中型果“嫩光”等。1970年果树保有面积1835
亩,年产果49.44万斤。1975年,果树面积发展到1520亩,近4万株。年产果量65.35万斤,除
满足县内需要外,还远销省内外。1976年冬,因受低温冻害(极限最低温-40.8℃),绝大部分
成龄果树被冻死。1978年经补植和重新栽植,全县果树面积恢复到637亩(其中葡萄45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果树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果树面积发展到1 154亩
(其中葡萄128亩)。1984年果树面积发展到4 300亩,其中葡萄发展速度较快,盆栽葡萄亦比较
盛行,同年葡萄栽培面积500亩。1984年产果24万斤(其中产葡萄4万斤、苹果20万斤)。1985年
全县果园面积3 215亩(其中葡萄1 069亩、梨5亩),年产果41.99万斤,总产值22.6万元。

  附: 1970--1985年果树生产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