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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耕作制度

第四节 耕作制度






泰来县在土地开发初期,实行“待雨乃耕,岁易其田”。清末汉人大量移入后,实行土地
休闲,初步形成了垄作制度。民国初期,调茬和




平作结合。1956年随着马拉农具和拖拉机的增多,使用机械翻地起垄,实行平播密植,改70公
分大垄为60公分小垄。1958年至1959年“大跃进”期间,由于不从实际出发,盲目推行深翻,
破坏了耕层,造成减产。1960年至1962年,耕作制度以固定地块的精耕细作为主,与轮耕地块
多种多收相结合,以垄作为基础,以墒保苗,合理换茬,轮施底肥,以及扣、杯、挤、翻、豁
为内容的稳产保收办法。耕作方法主要有:①垄翻,是当时主要耕作方法。黑土地多为扣种,
沙土地则为挤种、搅种和豁种。②原垄种,主要有杯种和“靠山


和部分小杂粮作物,一般占播种面积40%左右。③平翻,用于低洼地、水涝地、水改早、新荒
地,用机械或新式农具平翻,翌年种小麦或大豆。其间因自然区域不同,轮作形式大体有三种:
①低洼地轮作形式:大豆、玉米——高梁——谷子,辅助形式:玉米——高粱——谷子——小
麦。②固定岗地轮作形式,玉米——高梁——谷子,辅助形式:大豆——高粱——谷子——玉
米。③轮荒地轮作形式:糜子——玉米——江豆、小豆、绿豆——养麦——撂荒。1970年后,
因春早严重,翻地面积缩小,农作物实行间、混、套、复、穿种植办法,使作物面积比例失调。
1975年推广深松耕法,作到因地制宜中耕深松,旋耕整地和顶浆打垄,使翻、耙、松、搅、旋
相结合。1981年主要轮作形式有:主体轮作为玉米——高粱——谷子;大豆——高粱——谷子——
玉米。辅助轮作为玉米——玉米——高粱——谷子;甜菜、马铃薯、玉米——小麦连作2—3年——
玉米、大豆;葵花——谷子、糜子——玉米——高梁。1982年推广早作农业及抗旱耕法。主要
措施有:①平整土地,使提水、蓄水、降水均匀分布于地面。②深松,提高蓄水保墒能力。
③麦、麻茬伏翻,减少地面水迳流,贮墒防旱。④旋耕,降低土壤容重,增加土壤孔隙度,提
高土壤含水量。⑤耙茬,减少土壤水分蒸发量。少耕覆盖法,即粮食作物与绿肥兼种。1983年
至1985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耕作制度遵循三条原则:①按经济价值规律确定种植农作物,
②耗地作物力争不重茬不迎茬,③



  水田耕作形式主要是平翻——耙——拖。平翻的深度是浅——深——浅,不打破犁底层。
轮作形式是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