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植树造林 泰来县于民国初开始植树。1916年(民国5年),在设治局门前植树100株,城内居民在城内
植树1000株,并号召乡民在各自的园圃隙地内栽种杨、柳、榆树。1939年(民国28年)植树31200
株,其中杨树200株,榆树29600株,柳树1400株。1950年造林5610亩,育苗面积415亩。1956
年响应党中央“十二年绿化全国”的号召,全县造林21 345亩,其中林带林网16 930亩,护岸
林136.5亩,风景林225亩,固沙林4016亩。后经复查,林带林网、固沙林、风景林成活率均在
89%左右,护路林成活率11%,护岸林成活率13%。1966年,全县造林48 557亩,使森林保有
面积达23万亩,森林覆被率由1946年的1.8%提高到3.8%。1969年造林23 494亩,到年末,全
县人工林保有面积达15.6万亩,是1946年林地保有面积9.75万亩的1.6倍。同年被黑龙江省授
予植树造林先进县称号,并有街基公社街基大队和东明大队实现木材自给有余。1974年全县造
林46 720亩,翌年普查,人工林成活面积仅14164.5亩,成活率为30.4%。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造林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造林。根据全县沙
丘化不断加重的现实,侧重发展了固沙林,营造锦鸡灌木固沙和杨树固沙。1983年开始实行林
业生产责任制,同年全县造林70 913亩,其中农防林15 286亩、护路林1161亩、护村林1 684
亩、水保林159亩、用材林6 072亩、经济林315亩、薪炭林22 333亩、固沙林23 334亩、其他
林110亩。1985年全县植树造林106 154亩,其中用材林12 876商、经济林38亩、防护林94 638
亩、薪炭林28 528亩、其他林74亩。同年全县累计有人工林面积434 043亩,其中乔木308 504
亩,灌木16 963亩,其他林108576亩。
附:
1974年人工林面积、分级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一、农田防护林
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营造东北西部、内蒙东部防护林带的决定》,确定泰来县
为营造防护林带重点县之一。同年东北人民政府派人协助县内勘测,并完成东西走向杨、榆混
交林带7条(宽50米、株行距1.5m×1.5m)。1952年共营造各种农田防护林29 160亩,但因片面
强调以林划网,忽视了对原有地形、地物的合理利用,致使林带大量斜切耕地,造成种植业耕
作不便。1954年依据“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对林带走向作了合理调整。同年造农田
防护林1 970亩,补植1 332亩。经过几年的抚育保护工作,大部分林带已成林型,其中本太拉、
东翁、特克吐等21个村的幼林长势高达1.5米至4米,开始起到防风作用。到1957年累计营造农
田防护林38‘706亩。和平、街基、宏升等公社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其它大部分的公社已完成
农田防护林。对农田的防护效益,年内经省林科院在县内街基公社街基大队调查,受农田防护
林庇护的农田,比无林网、林带的农田的粮食产量高15%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注重农田防护林建设。1978年造农田防护林4 835亩。
1983年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田防护林建设仍纳入重要日程,同年造农田防护林15 286亩。
1985年营造农田防护林4 229亩,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85 321亩。
二、城乡道路绿化
1949年后已开始城乡道路绿化。1955年造护宅林63.5亩,风景林739亩。1969年县城绿化5
条主要街道,总长850米,植杨、柳树共5 600株。同年泰塔公路两侧绿化5 500延长米,植杨
树、糖槭树3 700株。1 974年绿化公路65条,总长度365.2公里,公路两侧多植杨树,每侧各
三行,株行距3米×3米,同年绿化村屯187个,使全县80%村屯实现了绿化。1980年又绿化村
屯50个,绿化公路38条,长10公里(其中植樟子松1.8万株),同时城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
基本实现了绿化的要求。1981年绿化县级公路、地方道路、乡间道路50条,长534公里,同年
农村房前屋后零星植树100万株。1985年全县累计绿化村屯427个,占全县524个自然屯的81.3%。
共完成护路林面积10 344亩,其中乡级公路88条,长282公里,面积3 448亩,村级公路328条,
长432公里,面积6 896亩,完成护村林18 206亩。
三、薪炭林
50年代后期,县境内农村烧柴开始紧张。为缓和这一矛盾,从70年代开始营造薪炭林。1980
年全县造薪炭林40 782亩。1982年营造薪炭林14 775亩。至1985年全县累计薪炭林面积91321
亩,缓和了农村烧柴短缺的矛盾。
附:
历年植树造林统计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