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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水土保持

第六节 水土保持





  全县耕地有水土流失面积26 190亩,分布在13个乡镇。水土流失程度势三种类型,轻蚀区:
包括塔子城镇、和平乡、宏升乡,水土流失面积2 820亩,占本地区耕地面积10%以下。中蚀
区:包括克利乡、平洋镇、江桥镇、泰来镇、街基乡,水土流失面积80 090亩,占本地区耕地
面积10—20%。重蚀区:包括宁姜、胜利、汤池、好新乡及大兴镇,水土流失面积177280亩,
占本地区耕地面积25—44.4%。

  全县水土保持破坏面积104.6万亩,其中毁林开荒面积1万亩,滥砍盗伐面积O.3万亩,毁
草原开荒及农建破尾工程面积43.3万亩,草原沙化面积60万亩。一般年份,风蚀区耕地每年剥
蚀厚度O.7至3厘米,每亩年流失量6.6吨。在治理上贯彻“防治并重,治管结合”的水土保持
方针。对水蚀地区,除搞好排水工程外,重点采取横坡打垄,修截流沟 和开挖鱼鳞坑、水簸
箕等工程。至1985年末,全县横坡打垄面积2.26万亩,修截流沟6.37万米,使水蚀程度得到
缓解。对风蚀地区坚持以生物措施为主,采取营造网、带结合的防护林,防风固沙,保持水土。
多年来已营造的农田防护林多为按垄向营造的自由林网,少部分按309度方位营造的正轨网格。
基干林带一般宽50米,主林带宽15米,副林带宽5—7米,林网规格多为500米×500米。

  此外在农业技术措施方面,采取深松起垄,减弱土壤表面风速,达到控制风蚀目的。1979
年全县风蚀地深松起垄面积达12万亩。1985年深松起垄面积达1.5万亩。在水利措施上,通过
对风蚀土壤进行农田灌溉办法,提高土壤抗风蚀能力。1979年全县风蚀耕地已灌溉4.7万亩。
1985年已灌溉150 733亩。

  对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采取国家投资,集体集资,重点治理的措施。从1975年至1985年,
全县共治理宁姜、街基、泰来镇三处小流域区。通过植树造林、种草固沙等措施,治理面积达
317 376亩。其中宁姜乡宁姜村的小流域治理成效显著,并多次被省、市业务部门评为水土保
持先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