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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路政管理

第三章 交通运输管理

第一节 路政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境内即设有国道局,负责县内的道路管理业务。1946年泰来县解放以后,
首先在县民政科设立公路股。1951年县成立交通科,并接管了全县的路政管理业务。1962年县
交通局成立养路段,并设有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管护行道树木、桥梁、涵洞、标志和
禁止毁坏路基路面。1973年养路段改称公路管理站,在完善路政管理措施的基础上,该站设立
了路政管理组,同时配备路政管理宣传车一台。1985年县公路管理站有路政管理员两名,路政
管理车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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