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管理
第二节 安全管理
解放前公路交通安全由县公署警务局保安股负责。泰来县解放后,1958年县交通科始设监
理人员一名。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1969年县交通科成立监理组,以后人员逐渐增加。1977年
改称监理站。1985年成立监理所,并分别在江桥镇、大榆树乡、好新乡的乡镇所在地建立三个
监理站。各级监理组织通过宣传交通法规,对各种车辆驾驶人员以及行人等进行教育,对机动
车驾驶人员进行考核;检验机动车行驶状况;并及时制止违章行驶的车辆。按期收缴机动车辆
的养路费,用以发展公路事业。在养路费计划指标逐年递增的情况下,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收
缴任务。另外每年到运输旺季,县组织各级政府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等组织,开展“安全月或
百日安全”等活动,深入有车单位督促、检查交通安全工作。
1977年至1985年间,县城内的各主要街道口、道旁增设了交通安全宣传栏和宣传板以及交
通指示、禁令、警告等安全标志。1981年在中央街与八一路和建设路的两个交叉路口,分别建
立了交通指挥岗楼。1985年在中央街以及两个交通指挥岗所在的路口处,设置了道路隔离带和
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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