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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营运管理

第三节 营运管理





  

  民国时期,县内客、货运输处于无组织状态。东北沦陷初期,境内成立了由日本人经营的
“国际运输公司”泰来营业所。通过垄断货源,来吸引并组织社会私营车辆进行货物运输。自
负盈亏,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当时的客运仍处于无组织的状态。东北沦陷后期,“国际运输
公司”组织了铁路和公路的联合运输业务。从而基本垄断了县境内的货运市常同时,伪国道局
自动车营业所取代了专营个体客运,并垄断了公路客运市场。

1946年泰来县解放时,县的运输业处于萧条状态,并且无人组织管理。1948年县内成立了
泰来镇交通运输队,组织社会个体畜力车90余台进行运输生产。实行自负盈亏,统一调度,统
一价格,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在运费中按固定的比例提取管理费。1950年泰来镇交通运输队
改建成为泰来县运输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负责组织社会私营畜力车辆进行运输生产。1954
年县运输公司开始经营机动车运输,有汽车三台。公司自负盈亏,工人实行固定工资。同时县
运输公司还负责组织社会畜力车运输,实行自负盈亏,统一调度,统一货源,统一价格,统一
结算。1956年县城镇内的个体畜力车90台被组建成一个高级合作社和两个运输合作组,系集体
所有制单位,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58年运输合作组改建为泰来镇运输队,管理形式没
有改变。1962年县成立铁路公路联运办公室。在客运方面,将县运输公司客运站迁至火车站,
并开办了客票预售业务,全县有专用客车三台。在货运方面,实行统一分配货源。同时县运输
公司与扎赉特旗运输公司组建了联合调度室,统一调配车辆。全县有专营货运汽车9台,挂车9
台,专营运输的畜力车79台。1964年联运办公室撤销。同时,泰来镇运输队被县工业交通局接
管,并改称为泰来县运输二社。1966年县交通科成立运输管理站,对全县的运输行业实行了统
一价格,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并对五吨以上的货源实行统一分配。1969年县运输合作社和县
运输二社合并为泰来县运输社。1970年根据黑龙江省和嫩江地区的指示,恢复了铁路、公路联
运业务,并成立联运办公室。在客运方面,实行与铁路客运统一候车,统一售票,在货运方面,
实行统一管理货源,统一调配车辆。1972年县联运办公室撤销,恢复运输管理站业务。全县的
运输行业实行企业自负盈亏,企业自行调配车辆,统一价格,统一货源,统一结算。1980年,
全县运输行业实行统一价格,统一结算,自找货源的管理办法。1984年县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
开始实行单车核算的承包制度。同时县内开始有私营货运车辆。到1985年县运输企业的营运车
辆全部实行单车核算式的承包制,实行统一价格,统一结算,对私营车辆实行自找货源,自负
盈亏,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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