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第四节 管理
1912年(民国元年),省城(齐齐哈尔)文报处在泰来城内设泰来文报分所。同时塔子城设文
报代办所,归属泰来文报分所。此为泰来县邮政管理机构之始。1915年(民国4年)6月泰来文报
分所撤销,设泰来邮务局(系三等局),归属吉黑邮务管理局管理。同年塔子城文报代办所改称
塔子城邮务代办所,并增设哈拉尔嘎(江桥)邮务代办所和长山堡(街基)邮务代办所。东北沦陷
时期,设有泰来邮政局,并在塔子城、五庙子(平洋)、长山堡(街基)、哈拉尔嘎(江桥)设邮政
代办所。
1946年泰来县解放后,县政府接管了邮政局、所,并将泰来邮政局和泰来电报电话局合并
为泰来县邮电局。归西满邮电管理局领导。并设有塔子城邮电支局、江桥邮电代办所、街基邮
电代办所和平洋邮电代办所。1949年,泰来县邮电局归嫩江邮电管理局领导,县局下设塔子城
和江桥两个邮电支局。邮电部门执行全国统一的规章制度。每年的通信质量指标和财务计划均
由邮电部和省邮电管理局下达。1956年县邮电局内设统计员、出纳员、邮政检查员、电信检查
员等职能干部,负责企业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等项工作。县邮电局下设塔子城、平洋、江桥、
胜利四个邮电支局和大榆树、街基、犬兴、六合塘(现六三农场)、和平、克利、汤池、好新、
两棵等九个邮电所,以及豆海邮电代办所。1969年底邮电局撤销,同时设立邮政局和电信局。
邮政局下设塔子城、大兴、江桥、平洋、六三等五个邮政支局和汤池、克利、街基、宏升、大
榆树、和平、四里五、胜利、好新、宁姜、两棵、三棵树等12个邮政所。1973年7月1日起县邮
政局和电信局合并称为泰来县邮电局,归嫩江地区邮电局管辖。下设5个邮电支局、8个邮电所
和4个邮政所。1984年全局以提高通信能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企业整顿和体制改革,建
立健全了邮政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年3月起,县内邮政通信使用专用邮袋,实行定点、定额、
定号互封。同年9月泰来县邮电局企业整顿达到标准,并由省局颁发了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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