笫四节 国营商业 1946年冬,泰来县贸易公司成立。为支援当时的全国解放战争,是年,没收了公福祥私人
资本主义商业,由县贸易公司接管,为该公司下属的百货部。1947年,县贸易公司内设粮食、
百货、土产3个部,以保证军需民用。当时,国营商业经营的数量只占全县商业经济的一小部
份,多数品种仍控制在私营商业手中。是年秋,泰来县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后的农民,在
党的领导下办起供销合作社。在城镇则组织机关、企业的干部、工人筹办“职工消费合作社”。
这些城乡集体商业的购销活动,有力地打击了私营商业不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为,为国营商业的
诞生奠定了良好基础。
1950年,泰来县贸易公司百货部改成泰来县百货公司,同时又建立了粮食、医药、土产、
煤建4个专业公司。主要经营棉布、棉花、服装、鞋帽、针棉织品、日用百货、火柴、卷烟、
酒类、煤油、五金、医疗器械、药品、煤炭等商品。自此有了国营商业的批发兼零售业务,国
营商业也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在商品供应上城乡皆需的工业品,执行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当
时农村供销社刚刚建立,农民生活水平较低,农用商品销量不大。1953年泰来县实行棉布统购
统销政策。1959年,受整个经济形势的影响,县内的商品供应开始出现供求失调和部份商品供
应紧张的局面。到1961年,由于国家处于三年困难时期,国营商业没有足够的可供商品,对市
场物价失去了相应的控制力,致使城乡的商品价格成倍增长,如古巴白糖1斤2.80元,猪肉1斤
3.00元,白酒1斤5.00元,韭菜1斤2.00元,黄烟1斤5.00元等。为了稳定、控制市场物价的上
涨,国家采取有效措施。1961年秋,县内对与人民生活无关紧要的卷烟、各种酒、糕点、手表
等部份商品,实行高价出售,有的高于平价几倍。所以1959年到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国营商
业的销售总额仍保持一定水平。在三年自然灾害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县的商业经营形势
开始恢复。商品的品种,由三年前的4 655种增加到6 575种。争购和抢购商品的现象有所减少,
除肉食、棉布、洗衣粉、肥皂、香皂、铝制品、面盆和暖水瓶等副食品、工业品仍然紧缺外,
一般工业品都可以保证供应,市场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各商业单位纷纷成立造反组织搞运动,商业工作形成无人过问的局面,在国营商业企业里大讲
“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进入70年代,有的工业品仍不能保证供应,普通的日用工业品也
经常无货,副食品脱销断档,以至发票供应还保证不了需要。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县内的国营商业有了新的变化,并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特别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引下,县内开放城乡市场,
在国营商业内部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把企业的盈亏和个人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
使全县国营商业出现了新的变化,并承担了更加繁重的促进生产,方便生活的任务。到1985年,
县百货批发部经营的品种达4 000种以上。国营商业系统下设百货、糖酒、五金、饮食服务,
食品、蔬菜、纺织品七个公司,独立核算单位46个。职工1 133人。
附:
1957—1985年国营商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
金额:千元
注:1968年数据无考。
页码>=27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