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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采购

第一节 采购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内工业生产原料和基本建设物资分别由县贸易公司、县供销合作社经
销或企业单位自行到外地采购。进货的渠道主要是沈阳、长春、齐齐哈尔、哈尔滨等工业城市。
1958年7月,县手工业联社设立物资供应站后,主要由嫩江地区工业局物资供应站提供采购货
源。1960年改为计划供应以后,县内的进货渠道有六条,按计划直接到生产单位采购,上级物
资部门按计划拨给部分原料,根据生产情况搞计划外采购,省、地物资部门调剂一部份,互相
串换一部份,与厂、矿求援一部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持计划内外的物资一起抓。
各公司加强了对上口省、地公司的联系,密切了厂、矿、局的关系,在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了
“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千方百计的组织货源,多进货,进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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