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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登记

第二节 企业登记





  企业登记发照工作是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始的。1950年在“发展生产,繁
荣经济”的方针指引下,对不同的所有制企业进行全面登记。是年12月对私营企业进行了清产
核资,防止资本家抽逃资金,解雇职工,逃避改造,引导他们在登记的许可范围内守法经营,
搞好劳资关系。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所有私营企业都实行按行业归口管理。
在这个时期整顿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1962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刀的方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国营商业恢复一部分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个体商贩。1963年对国营、
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登记,重新划分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范
围,调整网点布局,取缔无证经营。但由于偏重登记,忽略管理工作,尚未充分发挥企业登记
管理作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县工商企业管理工作被削弱,中断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对企业的
关、停、并、转、迁和变更其它生产经营项目失去了控制,严重地影响了商品流通和人民生活
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的精神,积极开展企业
登记管理工作。1979年健全了企业登记管理机构。1980年对全县工商企业261户进行全面登记,
换发营业执照。是年新发展青年企业1 34户,共安排待业青年2 8 22人。1981年4月,对县内
商业企业302户进行全面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是年,新核准集体、个体业户1 028户(其中:
工业50户、商业760户、修理业42户、饮食业69户、服务业49户,建筑业14户、文卫业12户、
运输业32户),这些企业在市场上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1982年,针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
行监督检查,共检查282户的经营情况(其中有138户企业违法经营),对违法户进行批评教育和
罚款处理。1983年进一步加强了工商企业管理,对贸易货栈、三销门市部、社队企业、综合商
店进行检查整顿,共检查整顿240户(其中:违法企业87户,对他们进行经济处理)。1984年全
县企业登记管理进行建档、换照、监督3项工作。县内1 1 01户全民、集体企业进行换发全国
统一营业执照。同时对白酒生产进行整顿,取缔了无证生产白酒企业2户。1985年,全县共有
工商企业4 918户(其中:全民企业209户,集体企业1 042户,个体企业3 667户)。新核准发放
营业执照的398户。是年4月根据国务院(1984)国发27号文件精神,清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
的29户(其中。27户和企业摘钩,2户保留),同时清理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6户。这些户都做
了转让和停办。是年5月,全县各类经营公司、中心、各类货栈共计1 05户进行清理整顿。通
过整顿有45户需要保留,38户改变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2户吊销营业执照。对个体户进行年
检,重点清理整顿“大字号”和无经济实体者,冻结其银行帐户。在这次清理整顿的43户中,
变“小字号”11户,转业15户,自动退业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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