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团体 一、组织与活动
1946年冬,县民主运动政治部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妇女工作,各区村组织妇女姐妹团,
设团长、副团长。1948年,成立县妇女会。1949年3月,召开泰来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
立泰来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各区村成立妇女委员会。1951年,全县已有基层妇代会40个。1957
年8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工作人员七人。各区成立区
妇女联合会(亦称区妇联)、大队妇代会、小队妇代小组。1964年,全县有公社妇联15个、大队
妇代会112个、妇代小组817个,全县大队妇女组织基本健全,部分社队还建立健全了经常工作
制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联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妇联组织被妇代会取代。
1968年6月,成立县妇代会筹委会。1973年,恢复县妇联组织。1985年,县妇联内设宣传、组
织、生产、儿少、权益五个部和办公室,下设217个基层妇代会,其中街道办事处妇代会12个。
1947年,在各乡镇成立的农会中设一人专职作妇女工作,组织妇女参加减租减息,土改运
动,为支援前线送夫、送子参军,接送伤员,做军鞋等:城区成立了17—50岁妇女参加的洗衣
队,仅20天时间就给伤员洗衣千余件。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县妇联办了三期学习班,组
织176名妇女参加学习,培训出宣传员积极分子95人。到1952年1月,全县已有1 311对青年男
女冲破父母包办买卖婚姻等封建思想的束缚,到政府登记结婚,自由结合,建立起男女平等,
和睦幸福的新型婚姻家庭。1951年,第九区黄花村姜桂琴组织起本村第一个互助生产小组,
带动全县8 331名妇女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时利用工余时间做军鞋、炒炒面送朝鲜战场,还
帮助军属耕地。1952年,县妇联组织发动全县妇女参加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全县有4 380名妇
女参加春耕生产,夏季7 300名妇女下地劳动;秋季4 550名妇女参加秋收。是年,县妇联开办
182个识字班,3 580名妇女参加扫盲识字学习。通过学习,绝大多数妇女识字水平达到能写
信、能读报。1954年,全县有2 979名妇女参加备春耕生产,充实生产第一线,并有925名妇
女首批入社,有6名妇女成为农业机械技术员。1963年继续开展以宣传《婚姻法》为中心的品
德教育,县妇联举办“婚姻家庭问题”广播讲座,印发有关宣传材料。
1978年,对全县各界妇女侧重抓了扫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妇女学习文化、学科学技术。
街基乡办农民业余学校,当年有“三八”科研组33个,44名妇女干部参加科研活动。1979年,
县妇联配合公检法部门,严厉打击迫害妇女、儿童的流氓犯罪活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980年县妇联在全县开展了“五好家庭”活动,到1981年评选出五好家庭107户、和睦家庭10
户、模范夫妻16对、卫生模范45户,好妈妈27人、好婆婆12人、好媳妇37人,“三八”红旗集
体33个、“三八”红旗手266人。一个讲文明礼貌、家庭和睦、邻里相帮的良好社会风气逐步
在全县城乡形成。1983年10月,由县妇联牵头召开县内首届幼儿家庭运动会。1985年,随着农
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县妇联组织妇女广泛开展“双文明户”与“生产能手”活动,全县涌现
村级:女生产能手386名,乡级女生产能手209名,县级女生产能手33名,市级女生产能手2名。
并结合生产能手活动深入开展“三八”红旗竞赛活动。“三八”节期间,表彰奖励“三八”红
旗集体50个,“三八”红旗手300名。
二、代表大会
泰来县历届妇女代表大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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