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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商团体

第五节 工商团体




  

  一、商会

  1915年(民国4年)泰来县成立商务会。当时的商务会,因与军阀勾结并代征收外县的商业
捐款,征集商务会自身会费,故拥有财力,具有较强的势力。1931年(民国20年)成立商工会,
下设泰来商会、塔子城商会。1 934年(伪康德元年),制定并通过商会章程。1942年(伪康德9
年),两处商会合并成立泰来县商工会职员会,会员90人,下设董事会,由15人组成。

  二、工商联

  1946年,县政府接收了为日本帝国主义和资产阶级效劳的伪工商会,清洗旧有人员,组建
新工商会。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政策,进行爱国经营思想教育,负责反映意见,协调劳资
关系以密切工商业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工商业的发展。1953年4月,根据“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组织原则”的精神,改组县工商联,成立泰来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同时根据区域范
围和工商业户数,在塔子城设立工商办事处,街基、平洋、江桥区各设一个工商小组。县工商
联内设宣传教育、秘书、业务辅导三个股。工商联成立时,全县有工商户704户、摊床176个。
1955年9月,召开首届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组织章程初稿》。到1965年1 0年间
共召开过七届会员代表大会。1956年2月,全县完成县城个体行业的公私合营,开始进行引导
工商业者继续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使小商小贩、小业主走合作化道路。到1966年,企业
的改造一直采取赎买政策,人的改造采劝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1967年,建立县革命委
员会后,该机构瘫痪,人员调出,到1985年尚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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