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精减下放
第五节 精减下放
1953年以后,县内职工人数和城镇人口增加过多。1961年,县城内职工人数达到10806人,
比1957年的5 300人增加了112%,城镇人口达到41700人,比1957年增加了57%。根据省、地
委“坚决压缩城镇人口、精减职工、加强农业战线”的指示精神,全县精减职工1 600人,减
少城镇人口2 783人,减少公社非农业人口3 700人。到1963年末全县共精减职工2 310人,城
镇人口3 595人,接收安置4 396人,共有2 688人参加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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