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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 伪满行政职官

第三章 人事

第一节 民国 伪满行政职官



  


  1913年(民国2年)11月,泰来设治局设置之初,有设治员1人、承审员1人、管狱员1人。1917
年(民国6年)泰来设治局改升为县时,有县知事1人、承审员1人。下设一、二两科。1929年
(民国18年)2月,泰来县行政公署改为县政府,县政府下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四个局。

  1932年(伪大同元年)3月,县公署伪政权建立,有县长1人,下设一科三局:总务科,内务
局、警务局、教育局。1933年(伪大同2年)5月,县公署设公职人员115人。县长1人,下设总务
科,科长1人,有庶务股、文书股、会计股,人员9名。内务局,设局长1人,有行政股、实业
股,人员11名。警务局,设局长1人,有警务股、特务股、保安股、司法股,人员23名。财务
局,设局长1人,有征收股、理财股,人员18名。教育局,设局长1人,有礼教股、学务股,人
员7名。还有司法承审员1人,登记书记官、检验员、书记员各1人,雇员3人、法警3人、佣员
13人。日本公职人员9名(其中参事官1人、副参事官经理官各1人、警务指导官3人、警务局警
士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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