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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安置调配

第三节 干部安置调配



  一、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泰来县从1950年开始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到1985年,共接收六、中专毕业生500人,占
1985年干部总数的9.73%。

  附: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表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泰来县从1981年开始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到1985年,共接收安置58名。

  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情况表
   单位:人



  三、干部调配

  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县委讨论批准,其他干部经县委和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组
织,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对于县内具有助级以上职称和本科学历的干部,原则上控制外调。
1972年调出干部178人,调入干部79人。1984年调出干部87人,调入干部38人。泰来县对干部
调配执行的原则是“专业对口,用其所长,学用一致,调配得当”,积极妥善安排了各类干部,
注意克服了机构和编制中的不合理现象,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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