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管理
第四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培训
建立新中国后,泰来县根据干部队伍的素质情况,进行了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提高工作。
对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干部利用党校进行不定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教育、学历层
次教育及办岗位培训班。还有大批干部参加了电大、农业广播学校、县职工中专、商职校、卫
职校、粮职校的学习及本系统上级业务部门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政治水
平和业务能力。
二、干部录用
1973年到1985年,对全县以工代干人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下达的指标,根据本人在
干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不定期地办理一定数量的转干手续。对乡、镇干部的补充,经过组织、
人事部门考试、考核,从农民中选聘合同制干部。从1982年到1985年全县共录用合同制干部116
人。
三、干部任免
根据党管千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分工管理。党群部门的干
部及行政正、副局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县人事部门只负责政府各部门股级干部的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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