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器 具
第一节 器 具
民国时期,县内主要计量器具有尺(度)、斗(量)、秤(衡)。尺:有大小两种,均十寸一尺。
小尺一尺半为一尺,在当时比较通用。斗。大小两种,均为方形,上宽下窄,上有横梁,每
斗装原粮50斤左右。秤:16两一斤和20两一斤两种,都是木杆、铁钩,铁铊上钻眼穿绳叫提,
制作的样式不一。戥秤,量细小贵重物品用。
东北沦陷时期,1935年(伪康德2年),伪政府发布统一度量衡制度。由商务会通知各作坊
户,不准私制尺、斗、秤,由哈尔滨度量衡工厂统一制造,各粮栈、大小商业一律用政府规定
的度量衡器。度(长度)有市尺和米尺,三市尺为一米尺;量(容积)斗和提量液体用;衡(重量)
有木杆秤,10两一斤,磅秤(台案秤)有市斤和公斤,二市斤为一公斤。市制和米制同时使用。
伪县政府没有专设计量管理机构。计量器具相当混乱,同一种计量器具量值不一致,地主、奸
商弄虚作假,利用大斗、大秤进,小斗、小秤出,进行投机剥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贸易市场的活跃,计量事业有了
迅速的发展。建立新中国初期,县木器社做“斗”出售,每斗装原粮25公斤左右。制作的木杆
秤,为10两和16两一斤。粮库收粮使用的是日伪时期的磅秤(台秤)。煤建卖煤使用自制的“木
斗”,每斗算半吨。食品店卖酒、油、醋、酱油使用白铁竹桶、搪瓷制作的提。卫生院使用架
盘天平,中药店使用戥秤。工厂使用卡钳、钢板尺。1956年后,随着国营事业的发展,现代化
量具逐年增多。1956年甜菜站安装第一台地秤。机械工厂使用游标卡尺、百分尺、百分表、测
深尺,测高尺。卫生院、防疫站、工厂的化验室陆续安装精密天平。1961年机关学校、企事业
单位都安装了电度表。1971年城镇居民户全部安装电度表。1974年电业局建立校表室,核验居
民、工厂所使用的电度表。随着计量管理事业的发展,县粮库设专职修秤工人,受县计量管理
部门监督管理,负责粮库的衡器修理,由县计量检验所检定。各粮库、粮店、商店、供销社的
计量器具统一由县计量检定所检定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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