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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剧 院

第五节 剧 院



  1927年(民同16年),泰来县始有剧院,位于县城南市场,叫“大观茶园”,旧称南戏院。
是由京剧女演员唐慧超夫妇在商号和士绅的资助下兴建的。不久,又由新任县知事张堪与女演
员荣秀坡在当地政府与军阀的资助下,在县城北市场兴建一处“海乐茶园”,旧称北戏院。南
北两戏院几经竞争,北戏院因地处偏僻,营业不济,于1931年倒闭。南戏院由于地处低洼,年
久失修,于1948年倒塌。1952年县人民政府拨款500万元(东北币合人民币500元)把原草袋厂
(现清真寺东侧)改建成能容纳700名观众的剧常从龙江县邀来几名演员和县内业余演员、伴奏
员共30多人,于1952年11月成立“泰来县市民职业剧团”。1953年夏,改名为“泰来县文化剧
团”。又从洮南县评剧团请来演员洪艳君,苛衣花旦)等四名演员和一名鼓师。1954年“泰来县
文化剧团”改名为“泰来县评剧团”,剧场迁到现在的农业银行南侧(原高晃头油房旧址),剧
院可容纳600名观众。同年又从外地请来一批演员。还招收了几名新学员,剧团演职人员增加
到30多名。1957年,剧团迁到原花纱布公司(现泰来市场),改建成能容纳700多名观众的剧场
这一时期,主要靠邀请外地流动演员演出,因此,演出不够经常。从1952年到1958年,共招收
九名学员进行培训和到省戏校深造,使剧团稳定,并能经常演出。1959年3月,县评剧团由大
集体转为地方同营,同时把地方戏剧团并入县评剧团,改为“泰来县艺术剧院”,共有演职人
员68名,下设评剧团和艺术剧团。开展大练基本功,定期上文化课,为学员配专兼职教师,拜
师学艺等活动,使演员的专业素质有明显提高,培养出一批有一定艺术水平的骨干演员,提高
了演出效果。1960年,泰来县人民文化官落成,场内设有硬塑固定座席,可容纳观众1 500人。
1962年评剧团与艺术剧团分开单设后,评剧团迁入县人民文化宫,归县文教科领导。艺术剧团
归泰来镇领导。评剧团有演职人员57名,艺术剧团有演职人员25私。1965年,评剧团与艺术剧
团再次合并,成立“泰来县戏曲剧团”,下设评剧分团和艺术分团,共有演职人员82名。从1963
年6月到1965年末,剧团开始面向农村演出,每年下乡演出二三个月,约百余场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在大破“四旧”的浪潮中,烧毁了古典戏的全部盔头、
靴鞋,拆毁了大部分古典服装,丢失了全部头面,损失达万元。1969年5月,在“斗、批、改
”的口号下,一大批演员被迫改行到工厂、书店、饭店、学校等单位,未改行的20余名演员到
“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1970年演员从“五·七干校”返回剧团以后,开始排演“样板戏”,
剧团改名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从1972年6月,剧团开始下乡演出,先后排演了“红
灯记”、“沙家浜”、“杜鹃山”等剧和其它“样板戏”的选场和选段,以及由样板戏移植改
编的曲艺节日。这时“文宣队”有演职人员55名。1974年“文宣队”改名为“文工团”。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1977年开始修复和添置了古典戏服装、头盔、靴鞋和刀枪把子。
1978年春节恢复上演第一出古典戏《杨门女将》,连演28场次,观众达三万多人次。1979年
4月“文工团”又改为县评剧团。团下设艺术室、演员队、舞美队、教研室、后勤组,全团演
职人员共62名。从1 979年到1 982年每年演出场次达二三百场,演出收入达2—4万元。从1982
年3月,剧团开始试行体制改革,采取订指标、费用包干、收入分成的办法,组成两个承包队
下乡演出。根据农民爱看东北地方戏的实际情况,下乡演出主要以拉场戏和二人转为主。从
1983年到1985年,又进一步完善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剧团以排练地方剧目为主,坚持下乡演出,
剧团和演员的收入比承包前均有大幅度的增加。县人民文化宫则邀请外地剧团和文艺团体来县
演出戏曲和歌舞等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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