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艺创作 1946年泰来县解放以后,县内只有少数书法爱好者,为人写匾、碑文和对联。建国初期,
业余美术活动只限于学校范围内,在学校师生中培养出一批美术爱好者。为配合党的中心工作,
搞文艺宣传,一些文艺爱好者写了一些诗歌和小型剧目。这个时期都没有专门从事文艺创作的
队伍。1956年县文化馆配备专职文艺创作干部以后,全县城乡普遍成立了业余创作小组,坚持
常年创作。县文化馆每年都举办有10—50人参加的城乡业余文艺创作骨干培训班,为县培养一
批文艺创作者,并创作出一批质量较高的文艺作品,分别发表在省、市、地级刊物上。到1964年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作品就有8个(其中小说4个,评剧剧本1个,快板和小演唱3个)。到1966
年“文化大革命”以前,创作的戏剧、舞蹈,参加省和全国文艺汇演并获奖的作品共有13个。
“文化大革命”10年中,由于文艺创作受到种种限制,优秀创作极少。只有一篇文艺创作(张
贵创作的小说《闪光的铜钥匙》)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另有两个曲艺创作作品(京
东大鼓《女民兵》和二人转《雨夜春风》)出席黑龙江省文艺汇演并获奖。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泰来县文学、戏剧、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文艺创作日趋
繁荣,创作水平也逐年提高。到1985年,全县城乡文艺创作队伍已发展到180多名,在省级以
上刊物出版的文学创作作品3个。戏曲和舞蹈创作作品在省和全国汇演并获奖的8个。美术创作
作品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印刷发行的3个。
一、戏剧曲艺、歌曲创作
参加省、全国演出并获奖的作品
二、绘画、书法创作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绘画作品
三、文学艺术创作
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出版社发表出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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