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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群众文艺

第三节 群众文艺



一、秧歌

秧歌是泰来县传统的民间群众文艺活动形式。解放前,每年春节期间,全县城乡由群众团
体和民间艺人联合组织秧歌队,活跃在大街小巷的主要街道和村屯,到各处拜年联欢。每到一
处除以鞭炮迎接外,都以茶水、香烟、瓜子、糕点、糖果等招待,并有给赏钱的。在县城,历
年都由商务会组织各商店按店抽人集资办秧歌。其形式由白蛇、青蛇、许仙为首,队内穿插唐
僧、孙悟空、猪八戒、老汉背少妻,以及老汉推车、跑旱船等杂耍。除此还有由木铺组织的耍
狮子,由回民组织的龙灯,由洛阳移民组织的高跷等秧歌队。解放后,秧歌又有了新的发展,
除旧的形式外,还出现了新式的大秧歌。不仅春节期间组织演出,平时每逢重大喜庆吉日,各
单位、群众团体都自发组织秧歌队到街头演出庆祝。新中国建立后到“文化大革命”前,每年
春节,县城内较大的部门与系统以及广大农村都组织秧歌队。在50年代末,秧歌活动最兴盛时
期,县城内大约有25伙秧歌队,云集在县体育场或穿绕大街小巷内。小的秧歌队有50多人,大
的秧歌队则有100多人。在形式上,有旧式的早船、高跷、猪八戒背妻、跑驴、老汉推车、小
老妈、客大爷、白蛇传、闹天宫、狮子舞、龙灯会、杂技等。新式的大秧歌则配合各个时期的
政治内容演出小型多样的舞蹈、歌曲、快板剧等。“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秧歌这一民间群众
文艺活动也随着“政治运动”而消失。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秧歌活动又开始恢复,
直到1985年,每年春节都由县政府、文化局和文化馆组织各系统组成秧歌队,从旧历正月初三
到初五和元宵节期间在镇内主要街道演出,并对活动开展得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灯彩

  灯彩俗称花灯,是劳动人民为增加节日的欢乐气氛而开展的一种传统的民间活动。在民国
期间就开始有了这种活动。每年春节和元宵节,各机关、商店、各家各户都悬灯结彩,烛灯高
照,妇孺老幼都争相观灯。泰来县解放前的灯彩活动,形式也是多样的,有各种各样的宫灯、
走马灯、鱼龙变化灯、荷花灯。灯面画写剪刻一些人物、山水、花鸟、诗歌和谜语等。有的谜
语猜中者还有奖,所以更吸引人们汇集观赏。在农村,很多人家还要树立各式各样的灯笼杆,
杆上除悬挂各种彩灯外,还在杆顶上树立“四面斗”、“八面风”、“鲤鱼”、“公鸡”、
“龙”等。同时设有风轮和彩旗、彩带。彩旗、彩带随风飘舞,带动风轮转动,增加节日气氛。
为了推动灯彩活动的开展,除通过行政布置外,还由群众推荐的“灯官”来监督执行,遇有对
开展灯彩活动不积极不合乎要求者,当场处罚并限其立即改正。“灯官”身着马褂、长袍,头
戴红顶帽,似清朝地方官吏,骑着毛驴,侍从打着黄罗伞伴随。还有“官娘”身着清朝官娘打
扮,倒骑毛驴,后有乐队跟随,前面呜锣开道,对面行人、秧歌队都要转道让路,所到之处都
要恭维接待,听其指示。

  解放后,灯彩活动开始由过去的民间化、自由化,逐步走向社会化、群众化。特别是粉碎
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灯彩活动更出现空前未有的蓬勃兴盛景象。在县政府的倡导和县文化馆
的指导下,每年春节到元宵节期间,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自已动手制作灯彩。有传
统形式的,也有现代形式的;有科学幻想的,也有神话传说的;有幽默荒诞派的,还有充满当
代政治色彩的。如:“台式宫灯刀、“八宝连环灯”、“七星走马灯”、“蛟龙腾飞灯”、“
金牛升帐灯”、“珠联璧合灯”等造型秀丽、古朴典雅,具有传统艺术中的本质美。“天鹅展
翅”、“五谷丰登”等,都是以生活为依据,用艺术夸张和写实相结合的方法制作的,使灯彩
栩栩如生。“未来世界”、“太空遨游”等都是以灯彩的形式并引用了现代科学技术中的自控
设备,表现着当代人们的心理追求和向往。“嫦娥奔月”、“猪八戒背妻”、“龟兔赛跑”、
“武松打虎”等,给人以神话传说式的离奇情趣。“动物音乐会”充满着拟人化的荒诞色彩。
灯彩活动不仅在县城开展,还发展到农村乡镇。到1985年,县内群众灯彩活动正处于方兴未艾
的发展阶段。

  三、风筝

  解放前,泰来县人民就有放风筝的习惯。每逢终冬和春节期间城乡各地均有放风筝的活动,
特别是县城更为活跃。解放前泰来县的风筝式样就比较多,制作也比较精巧。除一般的八卦、
蜈蚣、蝴蝶、金鱼、鲶鱼外还有立体的花篮、水桶和各种戏剧人物风筝,吸引着广大群众前往
观看。

  解放后,群众自发的风筝活动更为活跃。从1963年开始由县教育科委托少年之家,开展风
筝比赛活动。参加比赛的全部是县城中、小学学生。参加比赛的人数50多名。从1963年到1979
年,每年春季都在县城小东门外广场举行一次县城中、小学学生风筝比赛,参赛人数都在50—
60名左右,对评选出的优秀风筝进行奖励。这一时期的风筝式样和活动规模都大大超过解放前。
1980年以后,由共青团县委、体委、教育局、文化局、县总工会、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风筝比
赛,参加比赛的除中、小学学生外,还有干部、职工和市民。风筝比赛的地址也移到县体育场。
风筝式样也越来越多。1980年除一般风筝外还有飞向月球、套八卦、哪吒闹海、龙、孙悟空。
1981年有软翅老鹰、龙飞凤舞。1983年以后,比赛场地移至泰湖沿岸。1984年有金牛报喜、飞
燕迎春、雄鹰展翅、金龙腾飞、鲤鱼跃龙门、金猴腾空等新式风筝。1985年,泰来县代表齐齐
哈尔市参加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第二届风筝比赛。县一中学生石岱的“飞蝶”(直径1.5米)和
“金鱼”(软式的,放飞最高最远)、县实验小学职工李大伟的“爱我长城”(直径1.5米)均获
得优秀表演奖,《哈尔滨晚报》还报导了泰来县风筝世家。

  四、民间文艺活动

  泰来县解放前,在农村冬季农闲季节和春节期间,各地都有民间艺人进行文艺演出活动。
如二人转、评词、大鼓等。有本地艺人组成的演出班子和外地流入的各种演出队,在农村流动
演出。所演内容,无非是封建迷信、忠孝节义、因果报应、才子佳人等节目。如《大西厢》、
《劈山救母》、《呼延庆打擂》、《王小卧鱼》、《王花买父》、《刘大人私访》等。同时还
有一些耍猴的、马戏团、杂技、魔术等流动艺人在农村各地流动演出。

  泰来县解放后,在县文化馆的扶持下,农村业余文艺活动日趋活跃。县城各机关、学校、
工厂、街道均成立业余文工团。农村各文化站均成立俱乐部、业余剧团,进行文艺演出。从演
出内容到形式,都有了根本的变化,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有力工具,同时也活跃了农村的文
娱活动。

  五、民间鼓乐班

  解放前,县城和农村都有以唢呐为主的小鼓、铙、钹、锣等乐器组成的职业性的鼓乐班。
一般3—6人组成。遇有红、白喜事,被请去作乐。除奏一般的喜、哀乐曲外,还加演群众熟悉
的戏曲唱段。如《小老妈开嗙》等。解放前县城较有名气的职业性鼓乐班有三个。解放后,由
于人民生活有了保证,有业可就,职业性质的鼓乐班逐渐解散,成为业余活动。每逢春节、元
宵节时期,演出单位聘请他们为秧歌队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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