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卫生 医药
第十八篇 卫生 医药
民国时期,泰来县医疗卫生事业十分落后。1914年,全县有中药铺8处(泰来镇5处、塔子
城2处、街基1处),每家药铺有一二名坐堂先生。巫医、神汉活动十分盛行,跳神弄鬼到处可
见。由于缺医少药,加之连年发生传染性疾患,误诊身亡之事时有发生。东北沧陷时期,西医
人员逐渐增多,私立医院、西医药店也相继开设。1935年(伪德康2年),全县有西医14人、中
医42人、中药店28处、西药店13处,私立医院15所。
1946年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卫生工作非常重视,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1948年初,
县政府民政科设专职卫生管理干部1人,后又设立卫生股。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1月,县人
民政府设立专门的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卫生科,配备4名干部。并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卫生机
构,统一中医中药人员,培养大批初级卫生人员,充实了基层卫生技术力量,增添了医疗设备。
在此后的30多年里,大力开展了卫生宣传、医疗保舰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常见地方并多发病
的防治工作。加强了预防措施,科学卫生常识得到普及。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卫生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1985年,县卫生局设有人秘
股、财务股、医政股、防疫股、卫生党委办公室、县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费医
疗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24人。卫生医疗机构31处,职工1069
人,床位588张(其中:卫生部门医疗机构22处,职工657人,床位306张,工业及其他部门医疗
机构9处,职工404人,床位282张,个体开业人员8人)。乡、村卫生所118所。形成了县、乡、
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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