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体育
第十九篇 体育
民国初期,县内兴办公立小学校后,开始在学校中设体育课。东北沦陷时期,除在各类学
校开设体育课外,还开展业余网球、排球、篮球、乒乓球和田径活动。县城中央国民优级学校
有简易的田径运动场,每年召开一次春季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项目有田径和团体操。
1946年,泰来县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体育工作,在县教育科设一名干部抓体育工作。
1956年在县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体育机构——泰来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59年7月成立泰来县
国防俱乐部,开展军体活动。1961年11月,根据嫩江地区指示,撤销县体委和国防俱乐部。体
育工作由县文教科设一名专职干部抓。1970年11月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46年以后,各类
学校普遍开设了体育课,体育设备和器材逐年增加,业余体育活动和体育训练逐年加强并坚持
经常,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也活跃起来。除少数年份外,每年县、乡均举行工人、农民、职工干
部、中小学学生体育运动大会。从1949年到1985年共举办全县体育运动大会22次。比赛项目,
除田径、团体操外,还增加了篮球、网球、摔跤、自行车、赛马等比赛。随着体育活动的广泛
开展,参加体育活动的队伍逐步壮大,运动水平逐步提高,成绩逐年都有突破,同时也为上级
体育部门输送了大批体育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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