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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设备

第二节 设备



  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科每年都向县城中、小学和乡(镇)所在地中小学拨付一批购置体育
设备和器材的专款或实物,这些学校的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如单杠、双杠、木马、跳箱、垫
子、平衡木、篮球架、排球柱、乒乓球台和田径器材)都比较齐全。乡村小学,本着自力更生、
因陋就简的精神,也都自制有简单的体育器材。据1982年统计,全县乡(镇)中学共制土器材
17种、3 500余件。很多学校通过勤工俭学的收入购置了一大批体育器材。1983年泰来县第二
中学从校办工厂拿出一万元为学校购置体育设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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