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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畜禽疫病防治

第四节 畜禽疫病防治






1949年以前,富裕县经常发生畜禽疫病,尤以猪、鸡疫病最为严重,死亡率很高。据调查,
历史上发生过的畜禽疫病计224种。其中,畜禽传染病43种,寄生虫病15种,普通病166种。
这些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给畜牧业生产带来很大危害。1950年,富裕县发生牛羊口蹄疫,发病
牛羊6 955头(只),死亡1 789头(只),死亡率达25.7%。1963年又一次发生牛羊口蹄疫,病牛
10974头,占总数的88.3%;病羊11869只,占总数的69%;病猪1766头。疫情来势猛,传播快,
发生而广。1954年,检出鼻疽阳性马。到1963年,全县马鼻疽阳性率达20%,死亡率达9%。
1960年,东明畜牧场发生马传染性贫血病,并向全县蔓延,给养马业造成严重危害。据1976
年统计,全县累计疫点224处,共定性阳性马1449匹。1960年至1977年,全县处杀阳性马1058
匹,自然死亡391匹,造成经济损失144万元。1952年,富裕县建立家畜疫病防治院,负责家畜
疫病防治工作。1956年,各公社畜牧兽医站相继成立。1960年,各大队陆续建立兽医防治室,
设专职兽医和防疫员。全县城乡防疫体系基本形成。同年,发生马流脑,发病84匹,治愈62匹。
治愈率为73.8%。1961年发生猪瘟,各级防疫部门立即开展猪瘟免化弱毒牛体反应疫苗预防
注射,收到良好效果。此后,使用猪瘟冻干苗,每年进行两次预防注射,控制了猪瘟大面积流
行。采取每年两次预防注射疫苗办法,控制鸡新城疫大面积流行。针对马传贫、马鼻疽、马流
行性脑炎等疫病,采取有效防疫治疗措施。每年对马匹进行定期检疫,划定疫区,实行封锁、
处杀阳性传贫马。1964年,建立阳性鼻疽马生产队,对鼻疽马进行隔离饲养使役,处杀开放性
鼻疽马。同时建立幼驹培育场42个,对阳性鼻痘母马产的幼驹进行隔离保护。至1976年,全县
累计疫点224个。由于采取得力措施,应用马传贫疫苗进行免疫接种,使马传贫得到进一步控
制。1963年,发现牛结核病和布氏杆菌病,虽然进行了积极防治,但一直没有杜绝。随着畜牧
业的发展,一些结核牛、布病牛流入富裕县。为了控制牛结核病和布病,从1980年开始,年年
对牛群进行检疫。检疫期间各乡镇(公社)畜牧站、兽医所抽出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深入村屯,
进行检疫。为了巩固检疫成果,县政府规定:收回坚持养阳性牛农户的饲料地,不分给草原;
检出的阳性牛就地隔离,单独饲养,不许放牧,犊牛生后7天与母牛隔离,人工饲喂;病牛
不准出卖;阳性牛只允许饲养1至2年。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牛结核病和布病感染率越来越低。
1985年,牛结核病检疫,共检奶牛6148头,占奶牛总数的85.3%,检出阳性牛73头,阳性率
为1.2%。布氏杆菌病检疫,共检奶牛6228头,受检率为86%,检出阳性牛104头,阳性率为
1.67%。全县奶牛结核并布氏杆菌病双阳性牛15头。其它各类畜禽防疫、检疫达995万头(匹、只)
次,防检疫密度达到指标要求。全县共病死牛231头,死亡率为0.9%;病死马174匹,死亡率
为0.8%,病死禽41400只,死亡率为3.6%,病死猪1001头,死亡率为1.1%,病死羊577只,
死亡率为0.79%,达到省规定的死亡率控制指标,被省列为防疫灭病先进县。

为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4年,富裕县固定专职人员对农贸市场出售的猪肉、禽
类及其他肉类进行检疫。1985年,城镇总计检生猪肉28万公斤,熟食肉制品600公斤,检出病
死猪肉2550公斤,对检出的猪囊虫肉,病死和变质猪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其他肉类、禽类
都及时做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