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城乡建设
第五编 城乡建设
民国时期,城乡建设处于自流状态。伪满时期,富裕县公署总务科负责城乡建设,修了一
些路,植了一点树,但数量很少。全县城乡建设十分落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富裕县对城乡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城乡面貌不断发
生新的变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富裕县把城乡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1979年,城镇建设管理处成立,具体负责城镇建设工作。1982年,富裕县制定《城镇建设
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城镇建设和管理走上科学化的轨道。1984年集资8
万多元,整顿治理城镇环境,打通修整巷道146条。1985年以治理脏、乱、差为中心,全面开
展城乡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到1985年底,县城房屋建筑总面积达146万平方米。其中住
宅面积66.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1平方米。楼房84栋,87765平方米。县镇主要街道改造
成水泥路面和渣油路面,主要乡村公路改造成砂石路面。城镇居民吃上自来水。公共设施配套
成龙,绿化面积越来越大,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供电网络遍及城乡,群众生活条件日益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