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环境保护
第五节 环境保护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富裕县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日程。1978年,设置环
境保护办公室,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1982年,环境保护监测站成立,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监
测工作。至1985年,环保办和监测站查清污染单位87个,排污单位23个,有毒害单位42个,取
得监测数据765个,为65个污染源建立了档案卡片。
在环保部门的协助下,黑龙江造纸厂修建了污水净化设施。屠宰加工厂和皮革厂排放污水
车间迁往镇外。为减少大气污染,环保部门监督有关企业更换不合国家要求标准锅炉26台,联
片供热16000平方米。全镇新建公共厕所45个,固定专车运送粪便。街道两侧设垃圾箱,居民区
设垃圾点,由专人清理,专车运输。主要街道设专人清扫。
1984年,根据《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环保部门收缴排污费84000元。1985年收缴排污
费54000元,对不治理污染单位进行罚款。这些经济手段,对促进污染治理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按照防治污染和防治公害的规定,环保部门严格审查新建、扩建工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控
制新的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