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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商业

第六编 商业供销

第一章 商业




清末,富裕地区人口增加,出现货郎,贩卖少量商品。民国初期,兴杨镇、宁年站等地开
办私人店铺。

伪满时期,农民日用必需品,多数在齐齐哈尔、林甸、三星镇等地购买。齐克铁路通车以
后,富裕县商业有所发展,大小商号100多家。这些商号多为小铺小店,本小利薄,发展缓慢。


1949年至1953年,富裕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关于加强商业供销工作的决定,国
营商业和私营商业都得到很大发展。1956年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城乡供销网络逐步形
成。这种商业体制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作用,但由于体制单一,条块分割,流通渠道少,流转
环节多,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富裕县遵照党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批发
体制,扩大流通渠道。饮食服务行业和小型企业实行放开经营,较大企业层层建立经济责任制。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宽。封闭式商品市场逐步转化为开放式市场,城乡经济日益活跃。1985
年,集市贸易市场发展到6处,集体商店257家,个体商户1335家,从事商业人员60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