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营管理
第五节 经营管理
供销合作商业的经营管理包括购销业务、资金使用、费用支出、劳动效率、利润等方面。
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民集资入股办起合作社。许多职工利用一条扁担、两只花筐,走屯串
户,又买又卖,深受群众欢迎。经营管理工作越做越好,供销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1955年,
供销系统自有资金25.9万元,实现利润4万元。
在“大跃进”运动中,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工作比较混乱。1961年,县联社大车队死马25
匹。富海公社收购组谷草霉烂40万公斤,烤烟霉烂3000公斤。全县供销系统亏损4.6万元。1962
年,富裕县供销系统大打扭亏增盈翻身仗,基层社社社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6万元。县联社也
消灭了经营性亏损。1963年,在经营管理方面,供销系统抓了5个重点:减少经营环节,组织合
理运输,实现“包、定、奖”制度,提高轻泡物资装载量,降低陶瓷、化肥、水果等重点商品
损耗,处理积压和有问题商品,帮助薄弱社站改变落后面貌。这一年,供销系统发展社员10482
名,扩大股金45491元。
“文化大革命”中,供销系统退掉社员股金,取消社员代表大会和各级理事会、监事会。
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被废除,经营管理陷于混乱状态,企业发生亏损。
粉碎“四人帮力以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富裕县对供销合作社体制
实行全面改革,恢复集体所有制,官办变为民办,发展社员,吸收股金,实行民主办社,群众
监督管理,经济越搞越活。
1984年,供销系统对旧的经营方式实行改革:改单一渠道进货为多渠道进货,改单纯零售
为批零兼营,改一店销售为多店经营,改单一经营为综合经营,改坐店经商为行商。县联社对
基层社,基层社对部、店,部、店对职工,层层签订经营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砸碎了企业的“
大锅饭”、职工的“铁饭碗”,调动起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把供销社办成农村商
品生产的综合服务部门,充分发挥了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