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险 1953年,富裕县开始办理保险业务,由人民银行保险组负责,编制2人。1955年,保险业
务划归财政科,编制2人。保险驻在员归齐齐哈尔保险分公司管辖。1956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富裕县支公司成立,下设农保组、会计组、城市小额保险组,职工12人,正、副经理3人。
险种扩大到运输、人身、旅客意外伤害、货物运输和农村大牲畜保险。1958年末,保险公司资
产上缴财政。保险业务由财政科负责1959年7月,保险公司撤销。
1982年,中国保险公司富裕县支公司恢复,与人民银行合署办公。保险股股长1人,专职
保险干部1人。1983年7月1日,富裕县保险公司独立设置。公司设3个业务股,编制5人,其中
经理1人。1985年,保险公司增至9人。
保险机构成立初期,开办企业财产、机动车辆和牲畜3种保险。截至1983年末,保险费收
入52万元,支付赔款26万元。1985年,险种增加到10个,即:家财、企财、机动车辆及第三者,
司乘、奶牛、运输、旅客意外、人身、货运和大牲畜保险。全县共收保险费117万元,支付赔
款42万元。保险事业的发展,使一些受灾企业持续生产得到保证,弥补了意外事故灾害造成的
损失。
附:
农村社员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