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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党的统战工作

第九节 党的统战工作






富裕县的统一战线工作,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具体负责。

一、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富裕县113户个体手工业、242人,组成铁、木、皮、
缝纫等19个合作社(组),140户私商,采取办合作社、入供销社、做供销代购代销员等形式进
行改造。一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私方人员被安排到公私合营企业或国营企业的领导岗位,继续
发挥业务专长。

二、党内外合作共事

为加强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中共富裕县委对那些有知识、有影响的党外人士放手使用,
发挥所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党外人士当选人民委员会委员。如:1954年召开的富裕县第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有7名党外人士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富裕县重点掌握的92名非党人士和非党知识分子,有16人被选为县人大、政协的常委或委员,
26人加入中国共产党,8人被提拔到副局级以上领导岗位,74人被授予各种技术职称。从1980
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协商对话。1985年,为了加强与党外人
士联系,富裕县委建立与党外人士民主协商和交朋友两项制度。

三、改正冤假错案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富裕县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平反改
正错划右派、中右及受株连的家属、子女计181名,50名错定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恢复劳动者
身份,6名错捕、错判、错罚的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给予平反。上述人员,失去公职的重新安
排工作,降职降薪的恢复原工资级别,该回城的办理返城手续,生活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

四、民族工作

富裕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落实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是富裕县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
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富裕县恢复了友谊、塔哈两个民族乡。由于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的不断深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迅速发展。1985年,全县20个少数民族村农牧业总收入达
567.4万元,比1978年增长34.6%,人均收入240元,比1978年增长1.2倍;养牛达到7900头,
卖鲜奶2 400吨。随着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都有很大
发展。

五、宗教工作

1983年,县委按照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精神,对基督教活动进行整顿,建立“三自”
爱国小组,指定聚会点,制定活动规则。经整顿,基督教信徒达201人。为了满足伊斯兰教穆
斯林过宗教生活,1985年,富裕县重新翻建114平方米砖瓦结构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