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代表产生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产生
富裕县人民代表是通过普选产生的。1953年4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富裕县进行普眩这次普选历时1年,于1954年3月结束。
为了搞好普选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普选工作方案。经过试点,普选工作在全县70
个村分期分批全面铺开。在普选中,采取分片集中学习,结合思想问题进行个别辅导等方法,
把宣传教育贯穿普选工作的始终。全县受教育人数37275人,占总人口的60%。在提高认识的
基础上,进行了人口调查、选民登记和选举工作。据统计,全县人口62121人,其中18周岁以
上公民35653人,享有选举权的35339人,被剥夺选举权的211人,精神病患者103人。全县参选
人数为31113人,占选民总数的88.04%,共选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5人。
198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富裕县进行县、社直接
选举。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公社成立了选举领导小组。
县里抽调120多名干部组成选举工作队,培训骨干13587名。在深入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地
进行了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各级人民代表。这次选举共选出县人民代表295人。其
中,男代表239人,女代表56人,党员代表210人,非党代表85人。按阶层划分t工人代表42人,
占14.5%;农民代表145人,占49%I干部代表54人,占18.3%;知识分子代表35人,占11.6%,
科技人员代表15人,占5%:解放军代表4人,占1.6%。县人民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30人,占
10.1%,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93人,占31.4%,政协委员中的代表36人,占12.2%。全县选
举工作于9月27日全部结束。
1984年2月10日至4月29日,富裕县进行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分3步进行:
1.成立县、社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骨干。全县训练干部288人,基层骨干3800
人。2.开展宣传教育,搞好选民登记。全县18周岁以上人口148800人,依法确认选民147992
人。3.选举县、社人民代表。首先,经过各选区推荐,确定县、社人民代表候选人,然后投
票选举县、社人民代表。全县参加投票选举选民143741人,占选民总数的97.1%。
全县依法选出县人民代表255名。其中,工人,农民代表138名,占54.1%;干部代表61名,
占23.9%,知识分子代表48名,占18.8%;解放军代表4名,占1.6%,其他代表4名,占1.6%。
除繁荣乡(1983年先行建乡)外,其他公社共选出人民代表7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