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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委员产生

第三章 政协

第一节 委员产生






富裕县政协委员是由基层推荐,经上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并报中共富裕县委常务
委员会审核。任期内,委员增加或者变更,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政协富裕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69人。其中中共党员6人,工会1人,共青团1人,妇联1人,
供销社1人,科学技术界6人,教育界9人,文艺界5人,新闻界1人,卫生界11人,工商界7人,
农民2人,少数民族9人,宗教界2人,归国华侨1人,特邀6人。

政协富裕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97人。其中党政干部27人,科技界24人,农民9人,教育界6
人,卫生界6人,文化界2人,体育界1人,台属4人,归侨3人,侨眷2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
2人,国民党宽释人员1人,民主党派2人,工商界5人,宗教界2人,荣军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