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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警察机构

第十一编 公安司法

第一章 公安机关

第一节 民国警察机构






民国2年(1913年),富裕地区为龙江县四区。大登子科屯设有警察分所。民国16年(1927年),
警察分所由大登子科迁至吉斯堡屯,称第四公安分局,负责富裕、宁年地方治安和人口统计等
项事宜。民国18年(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批准成立富裕设治局。设治局下设公安局,公安局
长由设治员李泽沛兼任。公安局下辖关店村、宁年村、福合村、隆昌镇四个公安分局。每个公
安分局7至8人。

附:

民国时期公安局长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