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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经济检察承办贪污、行贿受贿、偷税抗税、挪用救灾物资、假冒商标等案件。1979年至1985
年,检察院共受理此类案件62件、80人,其中立案31件、44人,起诉17件、25人,免予起诉12件、
17人,撤案2件、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