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法制宣传

第三节 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县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以后全面开展起来的。司法科设1名专职干部负
责这项工作。1985年,富裕县成立普及法制常识领导小组,县委主管政法书记兼任组长,下设
普法办公室。全县有法制宣传员670名。其中城镇450名,乡、镇220名。1981年至1985年末,
印发司法简报83期,各种法制宣传材料35000多份,绘制宣传板600期,举办法制宣传培训班60
期,共培训2700人,广播讲座246讲;大型法制宣传活动8次。受教育人数达180000人(次)。通
过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截至1985年末,群众揭发检举违法犯罪活动134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