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保险
第四节 劳动保护保险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新中国建立
后,富裕县对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劳动工人的劳动保护保险均有明文规定。
一、机械工业
车、钳、铣、镟、刨、钻、磨、铆工和一般修理工发给背带裤和套袖。车、铣、糖、刨、
钻、磨工加发防护口罩、眼镜,铆工加发帆布手套、鞋盖和防音器。大修工和大件装配工发给
防护服和防护帽。电焊工发给防护服、防护口罩、帆布手套、鞋盏,防寒坎肩和防寒鞋以及防
护面具或防护眼镜。铸铁工发给防护服、防护口罩、鞋盖和帆布手套。
二、木材加工业
带锯开车、摇尺、把鹰嘴工、翻原木工,电链子锯工,错锯工、刨刀研磨工、小带锯工等,
均发给背带裤、套袖、防护口罩、防寒手套、防寒坎肩和防寒鞋,带锯开车工加发防寒大衣。
三、土木建筑水利工程
砌砖、挂瓦、砌石、搅拌、倒运工等,发给围裙、背带裤、套袖、鞋盖、垫肩、防寒手套
和防寒坎肩,一般架子工发给防护服、套腿、垫肩、安全帽、安全带、防寒手套和坎肩,挑砖
工发给涂胶手套、垫肩,套腿、安全帽、防寒手套和坎肩;司机发给背带裤或防寒服、线手套。
四、建筑材科业
拉模、装模、码窑工,发给围裙和套袖、涂胶手套,出窑工发给围裙、套袖、防热鞋,防
护帽,垫肩和涂胶手套。
五、化学工业
工人发给耐酸工作服、胶鞋(靴)、防护口罩、防护镜、胶手套,此外,发给保健用油、粮、
肉。
六、制酒业
制曲、糊化、糖化工,发给围裙、套袖和防护口罩,酵酶、发酵、蒸馏工发给防护服、防
护口罩、线手套、雨衣和胶靴,装锅、装酒和涂胶工发给围裙、套袖、防护口罩、胶靴。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保管使用制度规定。劳保用品不准扩大范围,不准提高标准,到期收
回。劳动制度改革后,富裕县将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权下放给企业。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
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1984年,富裕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各企业主
管部门成立相应的安保组织,设专、兼职安全员。基层企业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
职安全员。1985年,全县专、兼职安全员达218名。富裕县还开展了“百日无事故安全活动”
和“安全月”活动,并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仅1985年,就查出各种隐患132起。为提高素质,
确保安全,近年来共培训安全员600多人。
富裕县劳动保险工作,按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劳动保险待遇项目有: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疾病,非因工负伤、残
废待遇;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的待遇;养老待遇,生育待遇以及疾病或非因工
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与救济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养老补助费,丧葬
费和补助费;退休、退职、归侨职工出境探亲安居待遇,工龄计算等内容。1971年,富裕县开
始执行《嫩江地区保险食品标准》。
1979年,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富裕县实行职工退休、退职,子女接班,死亡
职工,照顾1名子女顶替的制度。到1985年,全县共办理职工退休退职2980人,子女接班277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