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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干部管理

第三节 干部管理






一、干部提拔任免

1946年至1985年,富裕县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标准,先后提拔干部1270名。

1951年,提拔法院院长1名,正副科长8名,正副区长5名,股长4名,公司干部12名。1952
年,提拔科级干部17名,股级干部40名,经理3名,小学校长25名,计85名。1953年,培养积
极分子198名,从中提拔科级干部18名,股级干部23名。1954年,为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
的需要,培养积极分子247名,从中提拔干部68名,其中科级干部24名,股级干部38名,经理6
名。1956年,提拔干部168名,其中科级干部81名,股级干部87名。1957年提拔干部20名。1959
年,提拔干部69名,其中科级干部49名,股级干部20名。1960年至1965年,提拔干部134名,其
中科级干部36名,股级干部98名。1974年,提拔科级干部60名。1975年,提拔科级干部45名。
1981年,提拔干部102名。1982年,提拔任命干部301名(提拔38名),其中科级干部78名,股级
干部223名。1984年,提拔任命干部375名,其中科级5名,股级370名。1985年,提拔科级干部
35名。

二、干部录用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40年来,富裕县录用各类干部2520名。

1951年,富裕县从工人、农民、小学毕业生中,录用干部184名。1956年,从初高中毕业
生、农村干部、复员军人中,录用干部468名。1958年,从农村录用干部86名。1959年,从工
人、农民、店员中录用干部168名。1960年,从农村、工厂、学校录用干部426名。他们中有176
人分配到公社机关,51人分配到工交系统,59人分配到财贸系统,56名分配到农林系统,54名
分配到文卫系统,16名分配到基建部门,11名分配到党群系统,3名分配到政法系统。1965年,
富裕县将243名以工代干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同年,从农村录用73名教员,充实教育队伍。

1979年,根据黑发[1978]73号文件精神,富裕县将936名以工代于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1980年,根据省有关部门《关于户籍、刑事、治安民警改为干部的通知》精神,将13名民警改
为干部。同年,录用公社经营管理员6名,计划生育、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作人员50名。1981
年,为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录用干部18名。1982年,录用税务干部16名,税务部门转干9名。
1983年,根据劳人干[1983]7号文件和黑人联字[1983]5号文件精神,录用轻纺食品工业干部13
名。1984年,根据中央、省地组织人事部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干部队伍的各项政策规定,经过
调查摸底、反复审核、文化考试,将460名以工代干干部转为国家正式干部。1985年,又将501
人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同年,根据黑发干字[1985]5号等文件精神,从工人、高中毕业生、复
员军人中为公检法等部门录用干部73名。

1984年至1985年,富裕县为乡、镇招聘合同制干部39名。

三、干部培训

1951年,富裕县在干部中开展清理“中内层”工作。全县574名干部参加学习,125名干部
自动检查交待了自己的问题。这次学习进一步纯洁了干部队伍。同年,在“三反”(反贪污、
蜕化、官僚主义)运动中,揭发出犯有贪污错误的干部198人。这一年,富裕县举办4期干部培训
班,共培训干部323名,其中农村干部136名。1952年,培训干部462名,其中农村干部173名。
1954年抽调59名干部,送往上级党校、干校学习。同年,成立业余文化理论学习班,1598名干
部参加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1956年,举办干部训练班9次,培训干部
1139人,选送上级党校学习99名。至1965年,全县培训干部1879人(次),选送上级党校、干校学
习84名。

1983年,富裕县对全县干部做了年终鉴定,为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1980年至1985年,
全县培训干部9300人(次),选送上级党校学习103名。

四、编制管理

1951年,富裕县设置编制委员会,负责编制管理工作。1953年9月至1954年3月,富裕县对
全县编制进行整顿,精简干部106人。1958年,在整编中精简干部561人。县人委22个科室减为
10个。1960年,恢复一部分科室。1961年,精减超编干部125人。1962年,县直机关单位由43个
减至34个。新编制干部人数为240人,比整编前减少160人。1966年,县直机关单位增至48个。
1973年,县直机关编制减至43个。编制设置干部808名。公社行政编制设置269名。1977年,武
警中队、民政、公安、司法、银行等单位增加编制69人。1980年,县直机关干部人数增至1109
人。1981年,县政府设置21个委办科局。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干部总计为1321人。1984年,对县
直机构进行改革,县委设置工作部门6个,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7个。1985年,设置畜牧业委员
会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五、干部下放劳动

1958年,根据中央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富裕县结合干部队伍实际,下放干
部296人。其中参加劳动锻炼的137人,党员193人,团员43,人,科级干部52人,股级干部22人;
技术人员5人,一般干部217人,少数民族干部19人,女干部6人。下放干部绝大多数表现很好,
23人被评为劳动模范,52人受到表扬,5人当选作业区支部书记、主任,15人当选生产队长。
1959年6月,将下放到基层劳动锻炼的110名干部分配到县直单位、公社机关、管理区工作。

1959年,按照“统一安排,全面锻炼”的方针,富裕县抽调279名干部,分3批到基层单位
参加为期3个月的劳动锻炼。这些干部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2人,股级干部18人,一般
干部207人,党员89人,团员69人。此外,还抽调59名干部,全部下放到农村进行为期1年的劳
动锻炼。其中科级干部10人,股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37人。下放干部除参加劳动外,还帮助
农民改革农具,建立文化夜校,办业余剧团,深受农民欢迎。年末,举办了下放干部劳动成果
展览会,其中6件革新农具送省参展。1960年,下放干部488人。其中充实基层劳动锻炼的229
人,党员106人,团员94人,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57人,股级干部27人,一般干部354人;
技术干部49人,女干部20人。下放到工厂的30人;国营农牧场的3人,其他基层单位的33人,
农村的422人,其中任公社党委书记、主任的18人,公社一般干部的26人,管理区支部书记、
主任的153人,管理区一般干部的24人,生产队长的68人,会计、管理员等28人,社员105人。
1961年,将1960年以前下放的125名干部重新安排工作。其中县直机关7人,县直企事业37人,
公社机关32人,公社企事业49人。

1968年10月,富裕县建立“五七干校”,1970年改称“五七大学”,1972年撤销。在4年
多时间里,先后有270多名干部到干校进行“劳动改造”。此外,还有140多名干部到农村插队,
到知识青年点任队长、指导员。

六、福利待遇

1953年,富裕县给280名生活困难干部补助8 933元。1958年,给96名干部补助6146元。
1956年,给61名干部补助1300元。1960年,给58名干部补助3083元。同年,用福利费为县直机
关干部添置1辆生活用马车,配备1名专职理发员,修建1处浴池。年底,购买253元慰问品,由
县委书记带队,走访慰问40多名病休干部。这项工作已成为传统,坚持至今。1962年,给112名
干部补助2246元,用于集体福利支出1865元。1963年,补助困难干部17869元,用于集体福利
3173元。1965年,给175名干部补助10809元。同年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福利工作,成立干部福利
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党群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兼任主任。1974年,给670名干部补助30656元,用
于集体福利支出11052元。1975年至1985年,富裕县给3156名干部补助福利费76589元。

1959年,富裕县成立干部疗养所,建筑面积440平方米,32张床位。至1966年,共接收疗
养员480人(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疗养所被取消。1975年,富裕县新建干部疗养
所373平方米,床位20张。1978年,干部疗养所扩建550平方米,新增床位10张。到1985年末,
干部疗养所共接收疗养员500多人(次)。

1963年至1985年,富裕县404名干部离休,422名干部退休,10名干部退职。1980年,为加
强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富裕县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2年,建成1座
2层楼530平方米的老干部中心活动室。同年,根据国发[1982]62号文件精神,为123名退休干部
改办了离休手续。1983年,又为262名退休干部改办了离休手续。1985年,又有19名干部办了离
休手续。现在,全县设老干部活动室23处,配专兼职服务员28名。

对干部公费医疗、病故抚恤和遗属困难补助等工作,富裕县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