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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出土文物

第二章 文物古迹

第一节 出土文物






1960年,考古工作者先后在富裕县的库木、小高粱、东极、富裕镇、小马岗、塔哈、中和、
三家子、小登科、长远等地采集文物191件,其中精制石器14件,石核31件,石片140件,陶片
6件。这些器具都是新石器时期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制做的。小登科村出土的鸭嘴状“剔挖器”,
长3.4至4.8厘米,都是用石核制成的,适用于剔取兽骨上的筋肉。大登科村出土的“园刮器”,
是用扁平卵石制成的,长4.8厘米、宽3.8厘米、厚1.2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