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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嫁丧葬

第二节 婚嫁丧葬






一、婚嫁

1946年以前,富裕县实行的是封建买卖婚姻制度。青年男女婚姻大事,由父母作主。婚姻
讲究门当户对,属相和生辰八字合适。婚姻主要分订婚、结婚两个阶段。

订婚:首先,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牵线说合。然后,双方父母、亲属分别到对方相看,叫
相门户或会亲家。就算订婚,也叫合婚。订婚后,两家通过媒人议彩礼。彩礼包括钱、衣服,
布匹,首饰等。彩礼一般分两次付给。相门户后,给一小部份彩礼,叫“过小礼”。其余彩礼,
结婚前交给,称“过大礼”。

结婚:结婚前,男方请人选好日子,谓吉日良辰,媒人给女方家下喜柬。结婚时,要操办
3天。第一天吹奏喜乐,准备酒席。第二天新郎祭祖,拜访亲友。第三天正式迎娶。迎亲时,
男方备花轿或喜车。新郎披红挂绿,骑马列队前往女家。迎亲归来,花轿之前有红灯引路,小
男孩“压轿”。喜车常用红毡盖篷,送亲总数为双数。新人下轿,人们用五谷杂粮和五彩纸屑
撒脸。婚礼仪式由司仪唱婚引导,一拜天地,二拜双亲,三夫妻对拜。礼毕,新娘跨洒头、马
鞍、入洞房、梳洗、“开脸”,然后和新郎共吃“岁数饺子”或“长寿面”。接着宴席开始,
招待宾客。客人赠钱物,以示祝贺。开宴后,新娘在门旁站立相陪,随新郎逐席敬酒。晚上,
同辈青年人聚集在新房内庆贺,称“闹洞房”。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携带礼物去妻家,俗称
“回门”。旧社会,富人可娶多妻,穷人娶妻很难。

人民政权建立后,富裕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
自由,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青年男女经过自由恋爱.双方自愿到当地政府履行结婚手续,即成
合法夫妻。“文化大革命”前,男女结婚大多不要彩礼。结婚仪式简单朴素。一般做法是:新
人向领袖像鞠躬,单位领导致贺辞,来宾代表讲话。办喜事的人家也不摆宴席,仅用糖果、茶
水、香烟,瓜籽等招待宾客。有的新婚夫妇旅行结婚,更为简便。有些单位和共青团组织为青
年举行集体结婚仪式,大树喜事新办之风。“文化大革命”巾,新事新办的新风遭到一定程度
的破坏。结婚大操大办,索要财礼、接收礼物的旧风俗又有所抬头。1980年,全国五届人大三
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富裕县认真进行了宣传贯彻,发扬婚娶新风,大
力倡导集体婚礼、旅行结婚,使婚嫁陋习逐步得到克服。

二、丧葬

旧社会,人死以后都入棺土葬。棺材外涂赭色,有的绘以图案。棺材规格因贫富而异,“
五七”、“四六”、“三五”不等。丧葬仪式迷信色彩浓厚。死人穿寿衣,置板床上。头前放
香炉、油灯、供品、丧盆。死者家属着白色孝服,戴白帽,去土地庙“报庙”,到亲友家“报
丧”。亲友则拿烧纸或纸箔前来吊唁。停尸期间,办丧事的人家要扎彩.如纸人、纸屋、纸车、
纸马之类。停尸1日左右,即择时入殓。入殓前,棺材内用纸裱糊。入殓时,以幔遮棺,孝子
捧头,亲友抬内侧,将尸体放入棺内。死者子女用棉化蘸白水或洒,擦洗死者五官,谓“开光”。
亲属瞻仰遗容,盖棺刹扣。入殓后“送行”,亲属将纸车、纸马等祭品,抬到庙前焚烧。停柩
期长短不一,富人有停21天的,也有停3天的,穷人一般当天出灵。停柩期间,家属守灵、烧
纸,聘请僧道诵经超度。出殡时,孝子扛“灵头幡”,跪于棺前,摔破丧盆。众人抬棺行进
或将棺材放于车上,孝子引路,向墓地进发。棺材按头北足南放入墓穴。棺前放置两个水瓶,
墓内放“倒头饭”、“打狗棒”。孝子先覆三捧土,然后亲友培土成墓。人死后,七、五七、
七七(天),百日、周年时,子女上坟祭祀。

1949年以后,丧葬封建迷信陋习已逐渐消除。各级政府大力提倡深葬、火葬,节俭办丧事。
1967年,富裕县建立火葬场,普遍推行火葬。对过去的坟地,富裕县多次进行平坟深葬,坟包
几乎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