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设治后沿革
第二节 设治后沿革
1915年(民国4年)3月,经黑龙江巡按公署呈请。设立讷东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
将讷河县东境、南境原警察区域第4、11、12区划为讷东设治局辖境,委任薛翘如为设治员。
薛于3月19日在省城“启用关防”。衙署初设二克山(今克东县城),因治所附近有双山并峙,
俗称克尔克图山(喀尔喀勒图山),简称二克山。因山命名,遂于3月21日改称克山设治局。同
年,根据黑龙江巡按公署咨陈,“拟将克山设治局自本年7月起改为县治,以符初议,并请列
入三等县缺”。经民国政府内务部复核,于8月2日由大总统批令“准其改设县治”,委任薛翘
如为克山县知事。9月,薛翘如以二克山绅商未能集资修建衙署为由,将县衙迁移“三站”(亦
称察霍镇,今克山县城)。1926年(民国15年)5月24日,黑龙江省长公署决定,在克山县所属之
齐家窝堡(今北兴镇)添设县佐1名,委任原拜泉县三道镇县佐王志尧为齐家窝堡县佐。1929年(
民国18年)3月31日,遵照黑龙江省长公署的训令,裁撤齐家窝堡县佐。同年将克山县升为一等
县。到日军入侵前,克山一直列为全省15个一等县之一。
1932年(伪大同元年)6月7日,日军侵占克山县,仍沿续民国初期隶属关系。1934年(伪康
德元年)10月以前,伪满政权根据各县的政治地位、经济状况及“国防”上的需要,将黑龙江
省下辖的45个县划分甲、乙、丙、丁4个等级,克山县列为全省7个甲等县之一。同年10月11日,
伪满政府公布《地方行政改革制度》,12月1日开始实行新省制,将东北地区分割为]4个省,
克山县划归龙江剩定为3个甲种县之一。日本侵略者为强化边境的防务,提出所谓“北边振兴”
计划,改变地方行政机构,设立所谓“国防时,于1939年(伪康德6年)6月1日增设北安、东安
两剩克山县划归北安省所辖。
1 945年8月15日,苏联红军抵达北安。宣布实行军事管制,消息传到克山县后,伪县公署
解体。同年11月16日,中共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派汪涛、张同舟、尹之家、韩玉、李克、李航
6人率一个班武装人员,由北安来克山接收政权,21日宣告克山县人民政权成立。隶属黑龙江
剩1947年2月4日,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成立黑龙江、嫩江联合省(简称黑嫩省)政府,克山
县隶属黑嫩省第一专区所辖。9月16日,重新划分黑龙江、嫩江两省,仍隶属黑龙江剩1949年4
月再次合并,归属新组建的黑龙江剩被列为省直辖县之一。1951年8月16日,省人民政府将克
山县列为丙等县。1954年8月1日。松江省同黑龙江省合并为新的黑龙江省,克山县仍列为省直
属县。1955年1月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改称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并设:置嫩江专区,克
山县隶属黑龙江省嫩江专区所辖。1960年5月12日。省撤销嫩江专区。克山县划归齐齐哈尔市
领导。1961年10月7日复划归嫩江专区统辖。“文化大革命”时期,克山县隶属嫩江地区革命
委员会。1978年11月1日,省委决定撤销各地区革命委员会,改设行政公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
克山一直隶属嫩江地区行政公署所辖。1984年1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克山
县划为齐齐哈尔市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