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移民垦荒
第二节 移民垦荒
1914年(民国3年)春,省在齐齐哈尔设清丈兼招垦总局,自3月1日开办清丈事宜,并制定
《黑龙江省清丈规划》、《黑龙江省放荒规划》、《黑龙江省招垦规划》、《黑龙江省移山东
灾民赴江开垦章程》等。1916年(民国5年)清丈报竣,从山东、河北、辽宁、吉林等地移来的
垦荒者不断奔赴克山县。1928年(民国17年),仅县警察第一区(克山县城辖域)就接收山东省灾
民41户156口人,其中男87人。女69人,分别由各警长安置郊区,耕垦谋生。1929年河南省受
灾。民国政府通饬北迁灾民,当年8月克山县接收灾民600余人。1930年又接收2 000余人。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大量掠夺农产品及其它资源,并达到长期占领东北之目的,
于1932年2月由关东军统治部制定的《移民方案策》规定:伪政府要把“国有地”、“官有地”、
“逆产地”做为日本“开拓团”用地。1936年5月,日本侵略者制定了《向满洲移民百万户计
划》,开始实行全面的土地掠夺,克山县被确定为殖民开拓重点县。自1940年开始迁入日本
“开拓团”,强行廉价“收买”土地,大搞“农地造成”,甚至赤裸裸地进行武力掠夺,“强
令克山、通北六县农民迁让日本移民。武力驱迫,死伤颇多”(引自《中国农业史资料》)。日
本侵略者曾计划向克山县移入9 000户日本开拓民。并在1944年前将开拓地区的2 813户中国农
民全部赶走,拟定强占土地132万亩。对全县12个街、村分批分期实施开拓计划。因日军战败
投降辍止,仅实施2期。
1940年,日伪当局还强行征用“勤劳奉仕”队和普通劳工开发乌裕尔河、润津河和鳌龙沟
3条河流,修成水田13 056亩,其中1935年春由朝鲜族人与当地农民在三门张家(今滨河乡护心
村二社)、大伙房东(今滨河乡众心村一社)开成的8 000余亩水田,被日本侵略者划为开拓区,
并将200余名朝鲜族人撵到绥化县太平川垦殖水田。由于地多人少,开拓团耕种有余,租给当
地农民1 200亩,每亩租粮百斤左右,佃户按契约另交“出时,一般年景实难渡关。农民孙洪
起租种开拓团10余亩水田,当年交近千斤粮食,外加“出时,仅剩下1麻袋稻种,藏在柴禾垛
里,仍被“搜省班”搜去。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加快边疆的开发,分批分期组织大量移民和青年垦荒队,投
身社会主义农业建设。1955年,县内成立移民开荒办公室,5月13日从山东日照、郓城、济宁
等地迎接移民688户、3 050人。到1956年4月7日止,已接收1955年度移民2 159户(其中青年垦
荒队508户)、8 375人和本年度移民1 788户,开垦荒地5.5万亩。1957年8月接收移民420户、2
100人,垦荒队员91人。县内安排资金,建立新村,从生产、生活上给予妥善安排。但由于一
些移民不适应寒冷气候和生产、生活环境,个别乡村对移民安排不妥,曾发生几次集体返籍事
件,经政府派员做思想工作。并改善生活条件,使移民安心边疆生产。到1958年末,先后在县
内组建11个移民新村。即一新村(今涌泉乡均冲村)、二新村(今涌泉乡永丰村)、三新村(今涌
泉乡勤俭村)、四新村(今涌泉乡致富村)、五新村(今北联镇林海村)、六新村(今向华乡良种场)、
七新村(已划入克山农场)、八新村(今涌泉乡幸福村)、九新村(今发展乡巨胜村)、十新村(今
涌泉乡繁荣村)、十一新村(今北联镇黎明村)。从1955—1958年,移民开荒258 000亩,1958
年以后又相继开荒231 120亩,其中11个新村共有耕地10万余亩。1959年7—11月,安排621户
山东省支边人员。同时,关内自行迁移北上人员逐年增多。1960年自流县内定居农户达1 366
户、6 171人,1962年流入453户、709人。此后自流人员日趋增多,到20世纪70年代,政府虽
采取遣送返籍措施,仍不能制止,年平均流入县内千余人。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呈返迁
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