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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

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




  

  一、典型示范和半机械化

  1953年经国家农林部批准,国家投资在克山创建全省第二个拖拉机站——克山古城农业机
器拖拉机站。同年8月,省农林厅在县内河南区胜利村(今河南乡胜利村)、北兴区太胜村(今曙
光乡太胜村)、北联区荣家村(今北联镇联发村)3个条件较好的村办农业技术指导站,每站配备
2台捷克斯洛伐克产“热特—25”拖拉机、脱谷机、翻地犁等配套农具。为推广新式农具,县
将河北区新兴村、西河区和平村等10个农业技术推广站改建为12个农业技术指导站。

  1954年4月,省农业厅在北兴区民利村(今曙光乡曙光村)、北联区荣家村组建克山县北兴
拖拉机站。1957年9月,省委批准将古城、北兴2个拖拉机站下放县管理。1 958年5月,省委决
定将古城、北兴、新建(今北联镇黎明村)3个拖拉机站的46台拖拉机、28台机引农具及210名驾
驶员全部下放到所在乡的农业社。

  1960年2月,县成立农业机械局。6月11日首批国产拖拉机投放克山县。购进洛阳产“东方
红—54”拖拉机4台,哈尔滨产“松江—40”拖拉机2台。

  由于农业社缺乏经验,造成农机管理混乱,机具事故增多,损失浪费严重。1962年5月,
按照省委指示,恢复国家办站,分别建立古城、北兴、北联、西城、双河农业机械管理站。

  1966年,西城公社心合大队、克山镇城东大队用公共积累购买拖拉机,为队办农业机械化
带了头。到1968年底,全县已拥有拖拉机184台,其中集体所有占80%。1969年,县内实行公
社建立农机管理站,大队成立机耕队,农机具折旧作价交给大队经营。至此,全县基本实现了
半机械化。

  二、农业基本机械化

  1979年1月,县在北联公社进行农业基本机械化试点(以下简称基本化)。采取国家贷款,
县、社、队层层筹集资金,大量购入农机具,实行作物连片种植。提高田间作业机械化程度。
当年“基本化”1个公社、13个大队(含向华公社2个大队),被列为全省农业机械化试点县之一。
1980年在13个公社布点,“基本化”44个大队;1981年“基本化”106个大队;1982年使剩余
的59个大队全部“基本化”。全县农用拖拉机保有量达1512台、84 357马力。比试点前的1978
年增加861台,相当于1953—1970年17年购置的总和;机引农具达5 679台(件),比“基本化”
前提高1倍多;联合收割机由1 975年的3台增加到489台,是“基本化”前的163倍,拖拉机每
马力负担土地由66.7亩下降到28.4亩;机翻面积由53.4%提高到88.7%;机播面积由40%增长
到68.5%。中耕、收获、运输机械化程度均有大幅度提高。

  农田作业机械化推动了非田间作业机械化。70年代,县内逐步普及碾米、磨面、铡草等机
械。1982年。全县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达4 796台,比1976年的2 371台增加1倍多;拥有大型轮
式拖拉机739台,小型轮式拖拉机(手扶)125台。农用汽车47台。机械化运输程度达60%以上。

  1985年,县内拥有拖拉机1 665台、91 215马力,其中轮式拖拉机829台、33160马力。机
耕面积达191.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9.4%,机播面积19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8.8%;机
收面积7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30.4%。

  在大办农业机械化过程中,涌现出北联公社黎明大队、建设大队、西河公社联民大队等一
批先进典型,受到省内外关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及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曾多次亲临视察,仅
1979年来黎明大队参观的省内外人士就达2.8万多人,省地多次在克山召开农业机械化现场会,
各级新闻单位先后来县内采访。1980年1月,县委书记潘继昌应邀赴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以
“怎样办农业机械化”为题作了报告。1981年夏,北京科教电影制片厂在黎明大队拍摄了《乡
村新路》影片。向全国宣传大办机械化的事迹。

  克山县部分年度主要农业机械保有量统计单位:台(件)